老挝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法定材料清单、受理机关与法律依据
谁可以办
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均可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受理机关: 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发(§10);监管也归投资促进司(§19、§20)。
办事速览
去哪办: 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发(§10);监管也归投资促进司(§19、§20)。
办理步骤:
- 备 §7 七项:设立呈报书(Form RO#111/#112)+代表处章程+母公司决议+代表委任书(附护照+简历)+母公司法人资格证明+经营履历及财务证明;外文文件译老挝语
- 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一站式办公室递交(§6);须满足§8条件:母公司设立满2年或稳定、为有限/一人有限/国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万美元、曾关过代表处的间隔≥3年
- 审议:3工作日征意见→部门7工作日回复→投资促进司5工作日出许可证或拒绝(§9);许可证由司长签(§10)
需要多久: 审议:3工作日征意见+部门7工作日+投资促进司5工作日出证或拒绝(#709 §9)。期限:第一类1年、可续3次每次1年,之后中央委员会分期每期≤3年(§13);第二类随MOU/合同期限。全程以计划与投资部公示为准。
费用: 规费按计划与投资部当期标准(本协议未列申请规费金额,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注意注册资本要求≥5万美元(#709 §8.6,这是资本门槛不是规费)。违规罚款见 §22(创收营利 5,000 美元等)。
法定材料清单
设立代表处(Form RO #111/#112)
- 设立代表处呈报书(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 Form RO #111/#112)(#709 §7.1) (必需)
- 拟设代表处章程(#709 §7.2) (必需)
- 母公司关于在老设立代表处的呈报书或决议(#709 §7.3) (必需)
- 母公司对首席代表的委任书,附被委任人护照复印件及简历(#709 §7.4) (必需)
- 母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709 §7.5;§8.1 须设立满2年或经营稳定) (必需)
- 母公司经营活动履历及财务状况证明文件(#709 §7.6) (必需)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时) (可选)
- 外文文件的老挝语译本(母公司决议/资格/财务/委任等外文文件须译) (可选)
代表处续期(期满前30日)
- 代表处续期呈报书/申请书(#709 §14.1;§15 须期满前30日提交) (必需)
- 母公司关于代表处续期的呈报书或决议(#709 §14.2) (必需)
- 设立代表处许可证正本(续期须附;终止须自终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还投资促进司)(#709 §14.3、§16) (必需)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义务履行证明、老挝央行注册资本汇入证明、年度活动报告及今后计划(#709 §14.4-§14.6) (必需)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时) (可选)
- 外文文件的老挝语译本(母公司决议/资格/财务/委任等外文文件须译) (可选)
变更备案(组织/资本/章程/范围,30日内)
- 母公司变更决议/通知(组织机构、注册资本、章程或活动范围变更;须自收到起30日内报投资促进司认可)(#709 §12.7) (必需)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时) (可选)
- 外文文件的老挝语译本(母公司决议/资格/财务/委任等外文文件须译) (可选)
终止 / 关闭代表处
- 设立代表处许可证正本(续期须附;终止须自终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还投资促进司)(#709 §14.3、§16) (必需)
- 终止/关闭代表处通报(母公司自愿关闭或母公司已在老注册为法人等,#709 §16) (必需)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时) (可选)
- 外文文件的老挝语译本(母公司决议/资格/财务/委任等外文文件须译) (可选)
法定须知
- 代表处不能创收营利:🔴 这是代表处与公司的分界线(#709 §18):代表处【不得】从事创收或营利的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促销售卖商品或服务、【不得】就收益开具收据或催款单。它只是母公司的联络/协调/信息考察窗口。要真正经营、签创收合同、开票收款,必须去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 投资许可)。违规按 §22 罚:查实创收营利罚 5,000 美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三倍并无条件关闭、母公司今后不得再设代表处。
- 注册资本≥5万美元:代表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50,000 美元(#709 §8.6),并须【自获得设立许可证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依规足额缴清(§12.1)。缴入后由老挝央行出具注册资本汇入证明,续期时要用(§14.5)。
- 谁审、多久出证: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致函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部门 7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资促进司在收到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设立许可证或作出拒绝答复(§9),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署(§10)。
- 期限与续期节奏:第一类代表处期限 1 年,可续 3 次、每次 1 年;续满 3 次后如仍需继续,由母公司申请、报中央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审议分期续期(每期不超过 3 年、按年逐年续)(#709 §13)。第二类按母公司与政府所签 MOU/合同的期限续,每次 1 年。续期申请须【最迟在许可证期满前 30 日】提交(§15)。
- 发证后60工作日义务:拿到设立许可证后要按 #709 §12 落地:60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注册资本;60 日内有办公地址并挂出代表处名牌;登报/媒体公告开设;在老挝某商业银行开立代表处账户;每 6 个月、12 个月向投资促进司报送活动报告;组织机构/资本/章程/活动范围变更的,自收到母公司变更通知起 30 日内报备认可(§12.7)。
- 母公司落地即须关闭:代表处是过渡性的(#709 §13、§16):一旦母公司拿到投资许可、依老挝法律注册设立为法人,代表处就须停止活动并通报关闭。此外,期限届满、母公司自愿关闭、或被吊销许可证也会终止。终止的,须自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把设立许可证正本交还投资促进司(§16)。外籍常驻员工最多 2 人、须优先雇老挝公民(§11)。
常见问题与注意
- 🔴 别把代表处当公司用(#709 §18):不能签创收合同、开票、促销售卖——要真经营就得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投资许可)。这是最常见、代价最高的误区(罚5,000美元起、三次关闭且母公司永久禁设)
- 外籍常驻员工最多2人、优先雇老挝公民(#709 §11);注册资本≥5万美元且发证后60工作日内实缴(§8.6、§12.1)
法律依据(老挝官方公报原文)
条文摘录: 外国法人代表处。代表处是为境外母公司开展投资渠道考察、研究贸易及服务信息、提供咨询、为关联公司集团或分支机构进行协调、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各方(含公私两界)联系,以筹备设立和发展投资业务的代办协调机构;并仅就境外母公司在特许经营项目中与政府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或合同跟踪其执行情况,至于其他类型的合同,不作为设立代表处的条件。
条文摘录: 代表处的类型。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并活动的代表处分为下列两类:—第一类:履行研究贸易、投资、服务信息职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公私两界协调,以向境外母公司提供信息供其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投资决策的代表处;其职能为向关联公司集团或分支机构提供咨询并担任协调人,以筹备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和发展投资业务,并须符合《投资促进法》。 …
条文摘录: 申请设立代表处。有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其代表处的外国法人,须按规定格式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申请。
条文摘录: 设立代表处申请的材料构成。设立代表处的申请须包含下列材料:1.设立代表处呈报书;2.拟申请设立的代表处章程;3.母公司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代表处的呈报书或决议;4.母公司对代表的委任书,连同被委任人的护照复印件及简历;5.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6.境外母公司的经营活动履历及财务状况证明文件;7.其他必要的相关文件。
条文摘录: 设立代表处的许可条件。有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代表处的外国法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依某一国家法律注册的法人资格,业务上具备稳定地位,或已设立为法人满2年以上;2.具有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或股份公司形式的企业或公司资格;3.具有境外母公司关于申请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代表处的决议、呈报或证明文件;4.若母法人或公司此前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开设过代表处,其关闭代表处的间隔期须不少于3年;5. …
常见问题
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在老挝谁可以申请?
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均可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受理机关: 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发(§10);监管也归投资促进司(§19、§20)。.
办理老挝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需要哪些材料?
法定必需材料 12 项:设立代表处呈报书(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 Form RO #111/#112)(#709 §7.1);拟设代表处章程(#709 §7.2);母公司关于在老设立代表处的呈报书或决议(#709 §7.3);母公司对首席代表的委任书,附被委任人护照复印件及简历(#709 §7.4);母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709 §7.5;§8.1 须设立满2年或经营稳定);母公司经营活动履历及财务状况证明文件(#709 §7.6);代表处续期呈报书/申请书(#709 §14.1;§15 须期满前30日提交);母公司关于代表处续期的呈报书或决议(#709 §14.2);设立代表处许可证正本(续期须附;终止须自终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还投资促进司)(#709 §14.3、§1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义务履行证明、老挝央行注册资本汇入证明、年度活动报告及今后计划(#709 §14.4-§14.6);母公司变更决议/通知(组织机构、注册资本、章程或活动范围变更;须自收到起30日内报投资促进司认可)(#709 §12.7);终止/关闭代表处通报(母公司自愿关闭或母公司已在老注册为法人等,#709 §16)。 受理机关: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发(§10);监管也归投资促进司(§19、§20)。。
老挝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 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2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5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6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7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8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9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0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1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2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3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5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6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18 条;关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设立及管理外国法人代表处的协议 第 22 条;投资促进法(修订版) 第 条。上述法规全文可在老法智法规库查阅,来源为老挝官方公报。
办理老挝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有什么时限或硬性要求?
代表处不能创收营利:🔴 这是代表处与公司的分界线(#709 §18):代表处【不得】从事创收或营利的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促销售卖商品或服务、【不得】就收益开具收据或催款单。它只是母公司的联络/协调/信息考察窗口。要真正经营、签创收合同、开票收款,必须去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 投资许可)。违规按 §22 罚:查实创收营利罚 5,000 美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三倍并无条件关闭、母公司今后不得再设代表处。 注册资本≥5万美元:代表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50,000 美元(#709 §8.6),并须【自获得设立许可证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依规足额缴清(§12.1)。缴入后由老挝央行出具注册资本汇入证明,续期时要用(§14.5)。 谁审、多久出证: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致函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部门 7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资促进司在收到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设立许可证或作出拒绝答复(§9),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署(§10)。 期限与续期节奏:第一类代表处期限 1 年,可续 3 次、每次 1 年;续满 3 次后如仍需继续,由母公司申请、报中央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审议分期续期(每期不超过 3 年、按年逐年续)(#709 §13)。第二类按母公司与政府所签 MOU/合同的期限续,每次 1 年。续期申请须【最迟在许可证期满前 30 日】提交(§15)。 发证后60工作日义务:拿到设立许可证后要按 #709 §12 落地:60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注册资本;60 日内有办公地址并挂出代表处名牌;登报/媒体公告开设;在老挝某商业银行开立代表处账户;每 6 个月、12 个月向投资促进司报送活动报告;组织机构/资本/章程/活动范围变更的,自收到母公司变更通知起 30 日内报备认可(§12.7)。 母公司落地即须关闭:代表处是过渡性的(#709 §13、§16):一旦母公司拿到投资许可、依老挝法律注册设立为法人,代表处就须停止活动并通报关闭。此外,期限届满、母公司自愿关闭、或被吊销许可证也会终止。终止的,须自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把设立许可证正本交还投资促进司(§16)。外籍常驻员工最多 2 人、须优先雇老挝公民(§11)。
在老挝办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要多少钱、多久?
费用: 规费按计划与投资部当期标准(本协议未列申请规费金额,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注意注册资本要求≥5万美元(#709 §8.6,这是资本门槛不是规费)。违规罚款见 §22(创收营利 5,000 美元等)。。需要多久: 审议:3工作日征意见+部门7工作日+投资促进司5工作日出证或拒绝(#709 §9)。期限:第一类1年、可续3次每次1年,之后中央委员会分期每期≤3年(§13);第二类随MOU/合同期限。全程以计划与投资部公示为准。。
老法智能帮我办理外国公司代表处设立(设立 / 续期 / 变更 / 终止)吗?
老法智提供材料清单整理、在线填表、材料上传与工作人员预审转办,不是政府申报,不代表政府受理或批准,不承诺审批结果或加急。正式办理以向计划与投资部投资促进司的一站式投资服务办公室提交(#709 §6);许可证由投资促进司司长签发(§10);监管也归投资促进司(§19、§20)。的现行要求为准。
其他办证事项
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 · 中老避免双重征税待遇(协定优惠税率 / 税收抵免) · 增值税登记与申报(进入增值税体系 / 月度申报 / 抵扣退还) · 年度税务清算与完税证明(年度财务报告 / 税务义务上缴证明单) · 土地证(地契)登记/过户/继承/抵押/补发 · 营业执照(企业登记证)新设/变更/补发/注销 · 行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 驾驶证(民用车辆驾驶证) · 投资许可证 · 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 · 环境认证书 · 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初步环评 IEE / 详细环评 ESIA) · 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为单位及雇员登记 / 个人自愿参保登记) ·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养老/伤残/工伤/疾病/生育/失业/死亡/遗属/看护) · 贵重物品(含黄金)进出口许可 · 央行口径 · 出口原产地证(享惠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认定书 + 享惠原产地证书 / 出口商自我证明) · 劳动/用工登记与外籍劳动许可(外籍配额·准入·工作许可证·续期) · 进出口许可证与经营者登记证 · 矿产许可证(现场资料收集 / 探查 / 勘探 / 可行性研究 / 开采) · 旅游经营许可证(住宿 / 餐厅 / 娱乐 / 导游 / 旅游代理等九类) · 电力经营许可证(通用服务业务 / 专项发电业务 / 输电线路特许) · 食品注册证(国内工业工厂 / 家庭式小作坊 / 进口食品)与食品卫生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 货运 / 车站 / 租车 / 物流等) · 药品与医疗产品经营许可证(生产 / 配制 / 进出口 / 销售 / 检验 / 储存)与产品注册 · 招牌许可(使用 / 安装 / 招牌经营) · 动物及动物产品 进出口/过境 检疫(IET) · 植物及植物产品 进出口/过境 检疫 · 专利 / 小专利(实用新型)注册 · 商标注册(注册 / 续展 / 变更 / 转让 / 许可 / 异议) · 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注册 / 续展 / 转让 / 许可 / 变更 / 异议) · 著作权及相关权登记(信息申报 / 证明副本 / 撤销) · 植物新品种保护(育种者权登记) ·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投资账户 / 资金汇入确认 / 利润汇回) · 对外借款与贸易信贷外汇登记(境外开户 / 对外放贷 / 接受境外借款 / 贸易信贷) · 支付服务提供商许可(支付/清算业务·新办 / 续期 / 增项 / 跨境) · 电子签名 / 数字证书(个人 / 法人数字印章 / 机构人员 / CA经营许可) · 私立教育机构设立(学校/职教/培训) · 消防验收 / 许可(建筑·酒店·商场·工厂·仓库·燃气) · 金融机构设立(商业银行/分行·小额信贷·支付结算) · 兽医诊所 / 兽药店 设立许可 · 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保险公司 / 再保险 / 保险经纪 / 保险代理) · 印刷发行许可(印刷许可 / 出版社 / 印刷厂 / 发行企业) · 互联网服务经营许可证(国内 / 国际 / 卫星) · 邮政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际 / 国内通达各省 / 省内 / 邮政金融与产品) · 木材加工厂设立与经营许可(锯木厂 / 木材加工厂 / 木制家具厂) · 离婚登记与离婚证(自愿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 · 继承登记(遗嘱开启 / 遗产文件认证 / 因继承的财产变更登记) · 旅游签证 T-B3(去哪申请、能延多久、什么时候不该用它) · 健康检查与健康证明(法律要求谁定期体检、多久一次) · 经济纠纷调解(向经济纠纷解决中心申请调解 / 提交答辩) · .la 域名注册(新注册 / 信息变更 / 续期 / 转移 / 子域名) · 公证(文件 / 合同 / 副本相符 认证;须用老挝语,外文须译) · 户口本补办/信息更新 · 出生证明 · 单身/婚姻状况证明 · 结婚登记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居住/住址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 · 土地/房屋基础材料整理 · 车辆买卖/过户材料整理 · 暂住证 / 居留许可卡 · 工作签证 / 工作许可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