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法定材料清单、受理机关与法律依据
谁可以办
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均可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受理机关: 税务部门(企业:办企业登记时由企业注册发放系统一并核发,无需另跑税务局;来老挝取得收入的境外企业: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省、首都税务部门;组织机构:所隶属税务部门;个人:居住地税务部门,无住所的到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事速览
去哪办: 企业:不用去税务局,办企业登记时由企业注册发放系统一并核发,号码印在企业登记证上。其余几类到税务部门:境外企业到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省、首都税务部门;组织机构到所隶属税务部门;个人到居住地税务部门,无住所的到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7 条)
办理步骤:
- 先看你属于哪一类:在老挝登记的企业 / 境外企业 / 组织机构 / 个人(有无住所)
- 企业:办企业登记(营业执照)时一并取得,号码印在企业登记证上,到此为止
- 其余几类:备申请书(境外企业加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证明;非政府组织加相关部门证明)到对应税务部门递交
需要多久: 企业:与企业登记证同时取得,企业登记证法定 3 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法第 17 条)。其余几类:纳税人识别号法令未规定办理时限,以受理窗口告知为准。
费用: 纳税人识别号法令没有单列申请费。2021 年规费法令第 15 条在计划与投资部门一栏列有"签发企业注册证、税号证明、刻制公章 50,000 基普",该栏标题是"服务费",该行影印件 OCR 不清晰、且属计划与投资部门口径;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
法定材料清单
在老挝登记的企业(含经济特区内企业)
- 企业登记证(纳税人识别号就印在这张证上;办企业登记时一并取得,不需要另外申请) (必需)
- 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部门的许可,并通知税务人员更新分支机构信息(法令第 7 条第 1 项) (可选)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未在老挝设立、但来老挝取得收入的企业
- 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书 (必需)
- 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法令第 7 条第 2 项) (必需)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国家组织机构
- 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书 (必需)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不隶属政府的组织机构
- 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书 (必需)
- 相关部门的证明(不隶属政府的组织机构,法令第 7 条第 4 项) (必需)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在老挝有住所的个人
- 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书 (必需)
- 由所属单位代为申请的:单位的申请(法令第 7 条第 5 项,国家或私营组织机构可为所属个人申请) (可选)
- 身份证明(老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外国人:护照)——法令未逐项列明,按窗口要求带齐 (可选)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在老挝无住所的个人
- 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书 (必需)
- 身份证明(老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外国人:护照)——法令未逐项列明,按窗口要求带齐 (可选)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终止纳税人识别号(永久停业、注销、破产)
- 终止事由的证明:永久停业、企业注销或破产的相关文件(法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的证明(个人) (必需)
- 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 (可选)
法定须知
- 老挝公民、外侨、无国籍人、外国人、法人或组织,凡在老挝境内或境外经营业务或从事其他有收入的活动、依法产生纳税义务的,都须持有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3 条;税收管理法第 62 条把"申请并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列为纳税人义务第一项)。
- 号码由税收收入数据管理系统(TaxRIS)发放,或经税务部门许可的系统发放;各级税务部门据此确认并发放纳税人识别号赋予证,证上载有号码、纳税人姓名、住址或联系地址与电话、发放年月日(法令第 8、9、10 条)。
- 每个纳税人只准使用唯一一个号码。申报表、发票、缴税凭证、报关凭证、会计凭证、货物流转凭证等公务凭证都要填写;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时也必须使用(法令第 11 条;税收管理法第 23 条)。
- 罚款(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25 条):申报、报关、收款单或货物流转文件漏填号码,书面告诫后每次 100,000 基普;为自己申领超过一个号码 1,500,000 基普;持有不正确的号码、重新使用已终止的号码、把自己的号码给他人用或使用他人号码 3,000,000 基普;该有号码而不申请、或无号码即经营或取得收入,书面告诫后 5,000,000 基普。
- 企业不用单独跑税务局:办企业登记申报的个人、法人或组织,通过企业登记核发系统连同企业登记证一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号码就载于企业登记证内;对企业而言,载有该号的企业登记证代替纳税人识别号赋予证(税收管理法第 22 条;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7 条第 1 项、第 9 条)。
- 未在老挝设立或无住所、但来老挝活动取得收入的企业,向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的省、首都税务部门申请,并须有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法令第 7 条第 2 项)。
- 在老挝有住所的个人向居住地税务部门申请,所属的国家或私营组织机构可以为其代为申请;在老挝无住所的个人向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法令第 7 条第 5、6 项)。
- 号码在下列情形终止:法人或组织永久停业、注销企业、破产;个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已终止的号码不再被使用(法令第 12 条;税收管理法第 24 条另列"被责令永久停业")。
常见问题与注意
- 企业别白跑税务局:号码随企业登记证一并核发、就印在证上(税收管理法第 22 条;法令第 7 条第 1 项、第 9 条)
- 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号码:为自己申领超过一个,罚 1,500,000 基普(法令第 25 条第 2 项)
法律依据(老挝官方公报原文)
条文摘录: 第21条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是指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有纳税义务者的代码编号,用于在税款缴纳和上缴信息系统中进行管理和跟踪稽查。 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经营业务或从事其他有收入活动、依法律和规章产生税务义务的老挝公民、外侨、无国籍人、外国人、法人或组织,必须有纳税人识别号。
条文摘录: 第22条 纳税人识别号的核发 办理企业登记申报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将通过企业登记核发系统,连同企业登记证一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不经营业务但有收入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应向税务部门申请核发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核发的步骤和方法在另行规章中作出规定。
条文摘录: 第23条 纳税人识别号的使用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表、发票、缴税凭证、报关凭证、会计凭证、商品货物或产品转移凭证及其他公务凭证中,以及在与税务制度有关的活动中,在商业银行及/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时,必须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部门、国家金库、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部门,为管理和征收税务收入并上缴国家预算,必须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条文摘录: 第24条 纳税人识别号的终止 纳税人识别号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永久停止业务、破产、被责令永久停业、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
条文摘录: 第62条 纳税人及缴税人的义务 纳税人及缴税人有下列义务: 1. 申请并使用纳税人识别号; 2. 正确、完整、及时地计算、征收、申报和上缴税款; 3. 对不正确的税款计算征收、申报、抵扣、退还、申请免除或减轻税率或税种承担责任; 4. 使用商品和服务销售记录设备,并向税务部门登记,使其能与税务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5. 总结当年义务上缴情况并制定次年缴税计划; 6. 向税务部门报告在国家金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7. …
常见问题
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在老挝谁可以申请?
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均可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受理机关: 税务部门(企业:办企业登记时由企业注册发放系统一并核发,无需另跑税务局;来老挝取得收入的境外企业: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省、首都税务部门;组织机构:所隶属税务部门;个人:居住地税务部门,无住所的到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
办理老挝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法定必需材料 5 项:企业登记证(纳税人识别号就印在这张证上;办企业登记时一并取得,不需要另外申请);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书;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法令第 7 条第 2 项);相关部门的证明(不隶属政府的组织机构,法令第 7 条第 4 项);终止事由的证明:永久停业、企业注销或破产的相关文件(法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的证明(个人)。 受理机关:税务部门(企业:办企业登记时由企业注册发放系统一并核发,无需另跑税务局;来老挝取得收入的境外企业: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省、首都税务部门;组织机构:所隶属税务部门;个人:居住地税务部门,无住所的到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
老挝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 税收管理法(修订版) 第 21 条;税收管理法(修订版) 第 22 条;税收管理法(修订版) 第 23 条;税收管理法(修订版) 第 24 条;税收管理法(修订版) 第 62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3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5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6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7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8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9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10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11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12 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令 第 25 条;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关于规费和服务费的法令(第002/ປປທ号) 第 15 条。上述法规全文可在老法智法规库查阅,来源为老挝官方公报。
办理老挝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有什么时限或硬性要求?
老挝公民、外侨、无国籍人、外国人、法人或组织,凡在老挝境内或境外经营业务或从事其他有收入的活动、依法产生纳税义务的,都须持有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3 条;税收管理法第 62 条把"申请并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列为纳税人义务第一项)。 号码由税收收入数据管理系统(TaxRIS)发放,或经税务部门许可的系统发放;各级税务部门据此确认并发放纳税人识别号赋予证,证上载有号码、纳税人姓名、住址或联系地址与电话、发放年月日(法令第 8、9、10 条)。 每个纳税人只准使用唯一一个号码。申报表、发票、缴税凭证、报关凭证、会计凭证、货物流转凭证等公务凭证都要填写;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时也必须使用(法令第 11 条;税收管理法第 23 条)。 罚款(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25 条):申报、报关、收款单或货物流转文件漏填号码,书面告诫后每次 100,000 基普;为自己申领超过一个号码 1,500,000 基普;持有不正确的号码、重新使用已终止的号码、把自己的号码给他人用或使用他人号码 3,000,000 基普;该有号码而不申请、或无号码即经营或取得收入,书面告诫后 5,000,000 基普。 企业不用单独跑税务局:办企业登记申报的个人、法人或组织,通过企业登记核发系统连同企业登记证一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号码就载于企业登记证内;对企业而言,载有该号的企业登记证代替纳税人识别号赋予证(税收管理法第 22 条;纳税人识别号法令第 7 条第 1 项、第 9 条)。 未在老挝设立或无住所、但来老挝活动取得收入的企业,向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的省、首都税务部门申请,并须有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法令第 7 条第 2 项)。 在老挝有住所的个人向居住地税务部门申请,所属的国家或私营组织机构可以为其代为申请;在老挝无住所的个人向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法令第 7 条第 5、6 项)。 号码在下列情形终止:法人或组织永久停业、注销企业、破产;个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已终止的号码不再被使用(法令第 12 条;税收管理法第 24 条另列"被责令永久停业")。
在老挝办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要多少钱、多久?
费用: 纳税人识别号法令没有单列申请费。2021 年规费法令第 15 条在计划与投资部门一栏列有"签发企业注册证、税号证明、刻制公章 50,000 基普",该栏标题是"服务费",该行影印件 OCR 不清晰、且属计划与投资部门口径;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需要多久: 企业:与企业登记证同时取得,企业登记证法定 3 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法第 17 条)。其余几类:纳税人识别号法令未规定办理时限,以受理窗口告知为准。。
老法智能帮我办理纳税人识别号(TIN)· 税务登记吗?
老法智提供材料清单整理、在线填表、材料上传与工作人员预审转办,不是政府申报,不代表政府受理或批准,不承诺审批结果或加急。正式办理以税务部门(企业:办企业登记时由企业注册发放系统一并核发,无需另跑税务局;来老挝取得收入的境外企业:税务局或活动所在地省、首都税务部门;组织机构:所隶属税务部门;个人:居住地税务部门,无住所的到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的现行要求为准。
其他办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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