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法定材料清单、受理机关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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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办

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均可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受理机关: 受理:施工地所在【县/市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住房与城市规划办公室)】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三套文件);按分级批准并核发:三级 → 县/市行政机关;二级 → 省/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一级(含受控建筑)→ 省/首都行政机关经施工会议批准。万象市在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住房与城市规划)系统办理。受控建筑的设计正确性认证由建筑控制管理和检查机构负责(部长决定 2019 第 6、10、11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第 73 条)

办事速览

去哪办: 受理:施工地所在【县/市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住房与城市规划办公室)】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三套文件);按分级批准并核发:三级 → 县/市行政机关;二级 → 省/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一级(含受控建筑)→ 省/首都行政机关经施工会议批准。万象市在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住房与城市规划)系统办理。受控建筑的设计正确性认证由建筑控制管理和检查机构负责(部长决定 2019 第 6、10、11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第 73 条)

办理步骤:

  1. 先确认建筑类别与分级(面积、高度、是否受控/危险建筑),并备妥施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2. 委托依法成立的设计咨询公司、注册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完成勘察设计与规划图;受控建筑先向建筑控制管理和检查机构申请设计正确性认证
  3. 备齐三套文件到县/市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施工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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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多久: 各级施工许可的核发于收件受理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长决定 2019 第 11 条);许可有效期 6 个月,逾期未动工可申报延期一次、不超过 6 个月(第 13 条);本站未查到规费缴纳时限与到证时限的其他规定,以窗口公示为准

费用: 🔴 本站法规库未查到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具体规费金额:规费和服务费法令(002/2021)第 26 条「建设与运输部门」的相应明细注明「以老挝官方公报刊载的正本为准」;因此规费与服务费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注:建筑师/土木工程师职业登记另收服务费 30 万基普(职业管理决定第 7 条,属设计人执业,不是本证的规费)

法定材料清单

新建与安装

扩建与改变使用用途

修缮与重建

拆除与维修

法定须知

常见问题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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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老挝官方公报原文)

建设法 · 第 24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条文摘录: 第24条 申请施工许可 有意以各种形式进行建设的个人或组织,例如:营建、建造、安装、修缮、增建、修复复原、改建或拆除,须编制许可申请文件并提交国家相关部门。
建设法 · 第 25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条文摘录: 第25条 施工许可 国家相关部门在收到个人或组织的许可申请文件后,须依规章予以审议。如施工许可申请符合条件,则该部门按所申请的建设性质,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法 · 第 26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条文摘录: 第26条 施工许可申请人的条件 申请施工许可的个人或组织,须具备下列完备条件: 1. 正确编制施工许可申请文件; 2. 持有将进行建设之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准予土地使用的证明文件,符合土地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章; 3. 持有依本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经国家相关部门正确批准的勘测、设计文件; 4. 持有施工地点的挖土或填土许可证。
建设法 · 第 27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条文摘录: 第27条 项目业主的责任 项目业主有下列责任: 1. 将实际开工日期通报核发许可的部门; 2. 在施工现场张贴项目基本信息标牌; 3. 按许可正确进行建设; 4. 向建设事业管理机构提供资料、信息或各类文件,以便在建设实施期间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 5. 在完成建设项目后通报建设事业管理机构,以便依合同、完整的技术规划平面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复查。
建设法 · 第 37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条文摘录: 第37条 建设项目移交—接收 在建设项目完成并经过建筑物正确性核验检查之后,承包商与项目业主须就该建设项目的移交—接收编制文件,以便依法正式使用,并在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组织各类项目的移交—接收。 各类建设项目的保修期限与价值,由各部门的专门规章规定。
建设法 · 第 43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设法 · 第 45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设法 · 第 59 条 (2009-11-26)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2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5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6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9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10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11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12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13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 第 14 条 (2019-01-31)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5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6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8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9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59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60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64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66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 第 ມາດຕາ 73 条 (2024-09-13)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关于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的决定 · 第 5 条 (2022-05-10)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关于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的决定 · 第 6 条 (2022-05-10)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关于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的决定 · 第 7 条 (2022-05-10)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关于规费和服务费的法令(第002/ປປທ号) · 第 26 条 (2021-06-17)查看法规全文 · Lao Official Gazette

常见问题

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在老挝谁可以申请?

老挝公民与外国人均可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受理机关: 受理:施工地所在【县/市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住房与城市规划办公室)】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三套文件);按分级批准并核发:三级 → 县/市行政机关;二级 → 省/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一级(含受控建筑)→ 省/首都行政机关经施工会议批准。万象市在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住房与城市规划)系统办理。受控建筑的设计正确性认证由建筑控制管理和检查机构负责(部长决定 2019 第 6、10、11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第 73 条).

办理老挝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需要哪些材料?

法定必需材料 6 项:施工许可申请书(按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格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公司/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经办,另附经办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住址证明(开具不超过 3 个月)或户口簿副本;施工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副本(须符合土地法及相关规章);两套规划图(选址规划、地块详细布置、建筑学、工程学,及道路网/供水/电力/雨水与污水排放系统),连同施工场所及相邻建筑的照片或景观图;勘察设计文件(受控建筑须由依法成立的设计咨询公司、注册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完成,并经正确批准)。 受理机关:受理:施工地所在【县/市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住房与城市规划办公室)】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三套文件);按分级批准并核发:三级 → 县/市行政机关;二级 → 省/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一级(含受控建筑)→ 省/首都行政机关经施工会议批准。万象市在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住房与城市规划)系统办理。受控建筑的设计正确性认证由建筑控制管理和检查机构负责(部长决定 2019 第 6、10、11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第 73 条)。

老挝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 建设法 第 24 条;建设法 第 25 条;建设法 第 26 条;建设法 第 27 条;建设法 第 37 条;建设法 第 43 条;建设法 第 45 条;建设法 第 59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2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5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6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9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10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11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12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13 条;部长决定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 第 14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5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6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8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9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59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60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64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66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 第 ມາດຕາ 73 条;关于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的决定 第 5 条;关于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的决定 第 6 条;关于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的决定 第 7 条;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关于规费和服务费的法令(第002/ປປທ号) 第 26 条。上述法规全文可在老法智法规库查阅,来源为老挝官方公报。

办理老挝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有什么时限或硬性要求?

城镇内一切建筑施工(新建、安装、扩建、改变用途、修缮、重建、拆除)都必须先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动工;未经许可施工属禁止行为(部长决定 2019 第 2 条;建设法第 24 条;建筑控制法规协议第 66 条)。 施工许可分四类(新建与安装 / 扩建与改变用途 / 修缮与重建 / 拆除与维修)并按规模影响分三级:一级(影响大的大型建筑、受控建筑、修缮重建)由省/首都行政机关经施工会议批准;二级(中型建筑、扩建改用途、大型建筑拆除)由省/首都公共工程与运输厅批准;三级(小型建筑及其拆除维修)由县/市行政机关批准(部长决定 2019 第 5、6、11 条)。 受控建筑(按面积、高度或使用风险划分,含供公众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建筑):勘察设计必须由依法成立的设计咨询公司、并由注册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完成;申请施工许可【之前】,设计文件必须先经建筑控制管理和检查机构做设计正确性认证(建筑控制法规协议第 5、6、7、9、59、60 条;建筑师与土木工程师职业管理决定第 5–7 条)。 小型住宅施工(使用总面积低于 120 ㎡)可使用已获批准的旧规划图或标准型规划图,但仍须办理施工许可(部长决定 2019 第 9 条)。 施工许可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 6 个月;未在期限内动工的,须申报延长,延期仅限一次、准予延长不超过 6 个月;已按许可动工的,许可作为合法施工凭证一直有效至竣工(部长决定 2019 第 13 条)。 取得许可后:项目业主须向核发许可的部门通报实际开工日期,在施工现场张贴项目基本信息标牌,并严格按许可施工;施工期间城市规划管理机构至少进行初期、中期、末期三次实地检查;竣工后须申请建筑物合格证明书方可依法使用(建设法第 27 条;部长决定 2019 第 14 条)。 前置与禁止:申请前须持有施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经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必要时含挖填土许可);建筑物须按获准用途使用,变更用途须另行申请;未经许可从事建设、超范围或违反规划平面施工均属禁止(建设法第 26、43、59 条)。 规费:本站法规库未查到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具体规费金额(规费和服务费法令第 26 条「建设与运输部门」相应明细注明以老挝官方公报刊载正本为准);实际规费与服务费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规费和服务费法令 002/2021 第 26 条)。

在老挝办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 新建 / 扩建 · 改变用途 / 修缮 · 重建 / 拆除要多少钱、多久?

费用: 🔴 本站法规库未查到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具体规费金额:规费和服务费法令(002/2021)第 26 条「建设与运输部门」的相应明细注明「以老挝官方公报刊载的正本为准」;因此规费与服务费以受理窗口公示为准。注:建筑师/土木工程师职业登记另收服务费 30 万基普(职业管理决定第 7 条,属设计人执业,不是本证的规费)。需要多久: 各级施工许可的核发于收件受理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长决定 2019 第 11 条);许可有效期 6 个月,逾期未动工可申报延期一次、不超过 6 个月(第 13 条);本站未查到规费缴纳时限与到证时限的其他规定,以窗口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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