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ກວດກາຄື້ນຄວາມຖີວິທະຍຸສື່ສານ

Decision on Radio Communication Frequency Inspection

简介

邮电与通信部部长发布的决定,规定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工作的原则、规章、措施、权限与职责,涵盖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安全标准检查、各类禁止行为以及检查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干扰排除等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有关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工作执行的原则、规章、措施、权限范围与职责,旨在促进和保护无线电通信频率使用者,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确保无线电通信频率的使用具备效率、效益与公正,并为国防与维护治安工作作出贡献。

第2条

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是指对无线电通信频率电台以及各类无线电通信频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一、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人员,是指隶属于邮电与通信部、被任命执行某项专门职责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二、无线电通信频率检查设备,是指用于测量、分析和查找无线电通信频率工作的设备或载具;三、受检对象,是指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使用无线电通信频率设备及无线电通信频率的境内外个人、法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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