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 关于「建省为战略单位、建县为全面坚强单位、建村为发展单位」的评估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ກ່ຽວກັບການປະເມີນຜົນ ສ້າງແຂວງເປັນຫົວໜ່ວຍຍຸດທະສາດ, ສ້າງເມືອງເປັນຫົວໜ່ວຍເຂັ້ມແຂງຮອບດ້ານ ແລະ ສ້າງບ້ານເປັນຫົວໜ່ວຍພັດທະນາ
Guidelines on the Evaluation of "Building Province as Strategic Unit, Building District as Comprehensive Strong Unit, Building Village as Development Unit"
简介
内务部部长就「三建」工作(建省为战略单位、建县为全面坚强单位、建村为发展单位)的评估出台指导意见,明确目的、原则、内容、步骤、责任机构、方法、时限和预算,以保证全国统一实施
条文
第1条
开篇引据。本指导意见根据:党中央政治局第25/党中央政治局号、2014年12月22日关于「建省为战略单位、建县为全面坚强单位、建村为发展单位」的方向、目标和措施的决议;总理第34/总理号、2016年8月23日同主题命令;总理府办公厅第1862/总理府办号、2019年10月18日关于继续推动、指导爱国竞赛进程、建设发展村及在全国深入贯彻「三建」工作的通告。国会第七届第十次例会通过了政府关于「三建」工作试点落实成果的报告,并决定将其作为政府的常规工作继续落实。政府决定将该项工作交由内务部作为总理的参谋,负责指导贯彻、监测、推动、汇总和评估「三建」工作。内务部曾出台第02/内务号、2017年2月14日关于落实第34/总理号命令的指导意见;以往「三建」工作的落实尚不够理想,评估总结报告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因此,为使全国范围内「三建」工作的评估统一一致,内务部部长出台关于「三建」工作落实评估的指导意见如下。
第2条
一、目的与目标层级。1. 确定「三建」工作评估的原则、详细方法和步骤;2. 作为研究、形成统一认识的依据,使实际评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按随附评估表格所定方向一致进行;3. 作为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在各阶段统一开展「三建」工作落实评估的依据。
第3条
二、评估原则。1. 评估须符合党的决议、命令及国家的规章和法律;2. 确保正确、透明、贴合实际,并与中央和地方的相关部委、机关协调配合,以求统一;3. 评估须符合各地实际,按步骤正确执行,数据清晰,以科学的方法分析,能按各部门所定标准合理地确认各方面的目标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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