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利坎赛省省长关于巴本县城区发展管理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ຂອງເຈົ້າແຂວງບໍລິຄຳໄຊ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ການພັດທະນາຕົວເມືອງຂອງເມືອງປາກຊັນ
Decision of the Governor of Bolikhamxay Province on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Development in Pakxan District
简介
本决定规定巴本县城区(含19个村)发展管理的原则、规章和措施,涵盖土地、装饰广告牌、建筑、公共事业、道路及路侧整洁、牲畜的管理,垃圾与污水管理,管理与检查机构、禁止事项及详细罚款标准、奖惩与生效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旨在规定有关巴本县城区发展管理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使巴本县城区发展高效,社区参与保护、管理、利用,为发展贡献力量,使发展整齐有序,促进投资、旅游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实现巴本县建设为安宁、绿色、洁净美观、可持续发展的玫瑰之乡的愿景。
第2条
巴本县城区发展管理。巴本县城区发展管理,是指对城区内个人、法人及各方组织全面发展活动的管理,如:土地利用、建设、装饰、城区环境保护等。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用术语含义如下:1.巴本县城区:指划定为发展区、适用本决定的19个村范围,人口稠密、居民多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并有经济社会基础设施;2.管理:指制定规章,使个人、法人及各方组织参与利用、保护、发展、装饰、环境维护;3.发展:指改善、建设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使之繁荣兴盛,使群众生活改善;4.参与:指个人、法人及组织对巴本县城区发展的贡献。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41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