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沙耶武里省全省范围内管理与发展灌溉系统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ແລະ ການພັດທະນາ ລະບົບຊົນລະປະທານ ໃນຂອບເຂດທົ່ວແຂວງໄຊຍະບູລີ

Agreement on the Manag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Irrigation Systems in Xayaboury Province

简介

本协议规定沙耶武里省灌溉系统管理与发展的原则、规章及措施,含灌溉用水户组、灌溉发展基金「灌发基」、水费征收与减免、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组织及禁止事项等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关于管理、发展灌溉系统的原则、规章及措施,旨在使用水户组具有坚强组织、拥有积累基金,能够及时解决灌溉问题,使灌溉得到高效、可持续的利用,覆盖沙耶武里省全省范围。

第2条

灌溉系统的定义。灌溉系统是指向农业生产用地(主要为稻田,以及养鱼塘、园地等)输水的系统。灌溉系统包括:枢纽工程(坝体、拦河坝、抽水站、水闸等)、配水系统(干渠、二级支渠、三级支渠及田间农毛渠、喷灌系统)以及排水系统。

第3条

词语解释。1. 灌溉配水系统:指枢纽工程、干渠、二级支渠、三级支渠、田间农毛渠、沿渠建筑物,以及沿渠道路和稻田用地;2. 枢纽工程:指坝体、溢流坝、溢洪道、抽水机、经调压池向干渠输水的水闸;3. 大坝(水库坝):指拦截水流以抬高水位、用于拦蓄成库并向生产用地供水的建筑物;4. 溢流坝:指沿水流方向建造、用以抬高水位并按设计技术允许水流漫过坝顶、能流入干渠进水口的建筑物;5. 溢洪道:指用以将水排出水库、防止库内水位过高漫过坝顶、以保障坝体安全的重要建筑物;6. 水闸:指为以闸门启闭系统控制水流、并将水输往调压池及干渠而建造的建筑物;7. 调压池:指为在水流入干渠及自然河溪之前减弱水的冲击力、以防冲刷崩塌而建造的建筑物;8. 配水系统:指干渠、二级支渠、三级支渠及田间农毛渠,用以将水送入稻田;9. 干渠:指向各二级及三级支渠供水的渠道;10. 二级支渠:指从干渠分出、向各三级支渠供水的渠道;11. 三级支渠:指从二级支渠分出、向各田间农毛渠供水的渠道;12. 田间农毛渠:指从三级支渠分出的渠道,用以控制水流入田或排出田水,按各类作物需水量调节,由农户自行修建;13. 沿渠建筑物:指由水闸、量水建筑物、抬水建筑物、渠侧排水建筑物、渠末建筑物、过渠涵管及跨渠桥梁等组成的各类建筑物;14. 排水渠:指水位低于配水渠系、为排出超过需求或淹没农业生产用地的积水而建造的渠道,使水流入排水干渠、经水闸或抽排流入自然河溪,以避免对农业产出及环境造成影响;15. 维修、修复:指对以往建筑物中损坏或老化部分进行整治修缮,使其恢复正常、可供使用,并予以现代化升级以进一步扩大灌溉面积;16. 紧急维修:指对以往建筑物中部分损坏或老化处进行整治修缮,使其在不超过30天内恢复正常、可供使用;17. 续建:指按设计及建筑物体量扩大面积,如抬高坝顶、增设抽水机、扩展配水渠、量水建筑物、排水渠等,逐步迈向现代化;18. 灌溉工程集水区:指自灌溉枢纽工程所在位置起上溯至沟谷源头或分水岭、汇流入水库的林地及生产用地;19. 灌溉区:指灌溉土地范围,包括枢纽用地、灌溉受水地、水库、配水渠系、排水渠系,以及未来可扩展为稻田的土地区域;20. 灌溉建设取土区:指以往为施工取土使用的借土区、已勘测但尚未使用的借土用地,以及经委员会同意、土地权属人同意而新划定的土地范围;21. 用水户组:指灌溉用水成员联合组成的群众组织,具有共同宗旨、共同利益,该组具法人地位,受其所在地地方行政机关管理;22. 灌溉发展基金,简称「灌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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