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老挝境内进出口、临时进口、过境及货物流通提供便利的命令
ຄຳສັ່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ອຳນວຍຄວາມສະດວກ ໃຫ້ແກ່ການນຳເຂົ້າ-ສົ່ງອອກ, ການນຳເຂົ້າຊົ່ວຄາວ, ການຜ່ານແດນ ແລະ ການເຄື່ອນຍ້າຍສິນຄ້າ ຢູ່ ສປປ ລາວ
Order on Facilitating Import, Temporary Import, Transit, and Circulation of Goods within Laos
简介
老挝总理第12/总理号命令(2019年10月16日),责成各部委及地方政权改进进出口、临时进口、过境及境内货物流通的审批、口岸通关与检查环节,削减程序、时限与费用,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贸发展
条文
第1条
进出口、临时进口及过境的许可与确证签发。责成全国范围内具有相关职能、职责及职权、直接关涉进出口、临时进口及过境货物许可与确证签发的各部委、相当部委的机关及地方政权机关,实施环节与时限的整改、削减如下:1.1 责成工贸行业牵头,与财政、公共工程与运输、农林、卫生、科技、能源与矿产及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实施如下:(1)继续复审本职责范围内进出口货物许可、确证签发的规章与程序,使之精简、提速,依《2017—2022年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力争在2022年内将时间削减至少50%、费用与文件削减至少30%。如认定许可、确证签发的规章、程序、时间、费用及文件不合理且重复,则予以整改或废除。(2)研究并完善针对进出口货物的非关税贸易措施(NTMs),使之严密,以保护人与动物的生命健康、保障货物对消费者的安全、维护国家稳定及保护环境,主要为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技术性贸易措施(TBT)及其他措施,并与老挝作为缔约方的各项协定及公约相符。(3)建立并公布服务标准,含程序流程图、所需文件、手续费及服务时间,完整明确,并设定逐年改进目标;同时完善内部文件流转程序使之提速,由文件接收人即时查验文件并答复——文件正确齐全的须即交责任单位研办并呈本级领导审批,文件不正确或不齐全的须告知递交人补正。(4)完善有关货物临时进口及过境的规章,以解决在程序、所需文件、经营主体管理及上述许可、确证有效期方面不一致的问题。(5)精简相关行业部门下场查验货物实际出口的程序与文件,主要为木材产品及矿产品。同时,由相关行业部门任命的下场查验、封箱并共同签署记录的委员会,每方代表只可1人。1.2 责成财政行业牵头,与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实施如下:(1)逐步推动转用现代电子系统,主要为老挝国家单一窗口报关系统,用于许可、确证签发及手续费、服务费征收。(2)完善对获关税及税收政策的国外借贷及无偿援助项目所需进口物资计划进行研究、审批的程序与时间,使之精简,尤其是相关行业部门在呈交财政行业审批前的技术确证或认可。1.3 责成计划与投资行业牵头,与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完善对年度进口计划进行研究、审议的程序与时间,以便利投资于享受关税及税收政策项目的企业提速,尤其是相关行业部门在呈交计划与投资行业审批前的技术确证或认可。
本页展示前 1 条,全文共 5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