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审批以塑料废料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工厂新经营业务的命令

ຄຳສັ່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ໂຈະ ການອະນຸຍາດດຳເນີນທຸລະກິດໃໝ່ ກ່ຽວກັບໂຮງງານອຸດສາຫະກຳປຸງແຕ່ງ ທີ່ນຳໃຊ້ສິ່ງເສດເຫຼືອຢາງປລາສະຕິກ ເປັນວັດຖຸດິບ

Order on Suspension of Approval for New Business Operations of Processing Industries Using Plastic Waste as Raw Material

简介

工业与商业部命令暂停审批以塑料废料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工厂的新经营业务,并对已取得各类许可证的企业、工厂分别作出继续建设、暂停、停止生产或吊销许可证等过渡性处理规定

条文

第1条

暂停审批以塑料废料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工厂的新经营业务,直至有新命令或其他法律文件替代本命令为止。

第2条

已取得企业登记证、投资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厂建设许可证的企业/工厂,准予继续建设,并依《加工工业法》的规定申请工厂经营活动确认证。取得工厂经营活动确认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3条

已取得企业登记证、投资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但尚未取得工厂建设许可证的企业/工厂,应立即停止,直至有新命令或其他法律文件替代本命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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