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商人贸易权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ສິດທາງການຄ້າຂອງຜູ້ຄ້າຕ່າງປະເທດ
Agreement on Trading Rights for Foreign Merchants
简介
老挝工贸部制定的协议,规定外国商人在老挝进出口商品贸易权的原则、制度与措施,明确贸易权证书的核发、修改、续期、撤销,以及进出口条件、各方权利义务与禁令。全文共23条
条文
第1条
宗旨。本协议规定有关外国商人进出口商品贸易权的原则、制度与措施,以放开并创造便利条件促进进出口商品,旨在扶持促进国内贸易与生产使之强大,能够衔接地区及国际经济,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第2条
外国商人的贸易权。外国商人的贸易权,是指未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办理企业登记的外国商人,按本协议所定条件进出口商品的权利。
第3条
词语解释。本协议所用词语含义如下:1.外国商人(Foreign Traders),指在国外从事经营、未在老挝办理企业登记的个人或法人;2.国内商人(Domestic Traders),指在老挝从事经营并有权销售商品的个人或法人,包括老挝人和外国人;3.贸易权证书,指证明外国商人贸易活动权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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