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支票法令》的指导意见
ຄຳແນະນຳ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ດຳລັດວ່າດ້ວຍແຊັກ
Guidance on Implementing the Decree on Checks
简介
老挝银行(央行)为细化落实2014年第386/ລບ号《支票法令》而制定的指导意见,明确支票的构成、兑付期限、使用、申领、书写、确认、付款、外币支票、遗失处理等各项规则与办法。全文共18节
条文
第1条
宗旨。本指导意见为细化《支票法令》(2014年10月27日第386/ລບ号)的部分条款而制定,旨在使各方清晰、统一地理解支票的使用制度与方法。
第2条
支票的构成。支票内容除应具备《支票法令》第8条规定的要素外,还须增加以下要素:支票内容须老挝文与英文并列印制,老挝文字体使用Phetsarath OT,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支票簿与支票联的主要构成如下:1)支票簿包括:封面、封底、支票联20张、购买支票簿申请单1张,购买申请单须订在最后5张之前,以提醒客户备齐购簿事宜;2)支票联包括:票根与支票联。(甲)票根含以下内容、尺寸与字体:标记(如有):尺寸1.30厘米×1.20厘米,位于票根左上方;出票人名称:字号12.5加粗;日期、付给、账户余额、存入、取款前余额、本次取款、余额及支票号:字号8加粗。支票联含以下内容、尺寸与字体:标记(如有):尺寸2.30厘米×2.10厘米,位于支票联左上方;出票人名称:字号24加粗,位于支票联中上方;币种符号:尺寸不宜过大或过小,以便清晰可见;付给、金额大写:字号10不加粗;金额数字栏:尺寸5.50厘米×0.90厘米;支票号:字号7不加粗,位于支票联左下方;账号:字号7不加粗,位于支票联中下方;年月日及签名:字号9不加粗,位于支票联右下方。支票联正面底色可加颜色与花纹,但不宜过深;支票联背面底色为纯白。(图1:支票格式样例)
第3条
兑付期限。收到支票后,收票人或持票人可向出票人或受票银行兑付,期限为支票所载日期起180日内,逾期不得兑付。若因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导致迟延提示兑付,相关人须在不可抗力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政当局或所属组织取得不可抗力证明书,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兑付。对于预填未来日期的支票,收票人或持票人可在支票所载日期起180日内兑付。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18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