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关于实施《关于公务员培训与发展的法令》的指示(第07/ພນ号,万象市,2018年5月2日)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ຝຶກອົບຮົມ ແລະ ພັດທະນາພະນັກງານ-ລັດຖະກອນ (ກະຊວງພາຍໃນ ເລກທີ 07/ພນ, ນະຄອນຫຼວງວຽງຈັນ, ວັນທີ 02 ພຶດສະພາ 2018)

Instruction of the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 on Implementing the Decree on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of Civil Servants (No. 07/PA, Vientiane, 2 May 2018)

简介

内务部为统一、准确实施第294/ລບ号《关于公务员培训与发展的法令》而发布的指示,对该法令的若干内容作补充说明,涵盖原则、适用范围、培训种类、培训内容、课程、机构职责、预算与实施等

条文

第1条

过去一段时间,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国家、老挝建国阵线、群众组织机构均持续重视并负责开展本系统公务员的培训与发展,使公务员的知识与能力得到提升,并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为继续推进党和政府的革新事业,特别是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培训与发展的第II部分第8章,政府已颁布第294/ລບ号《关于公务员培训与发展的法令》(2017年9月4日)。为使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国家、老挝建国阵线、群众组织机构有所依据、有所理解、统一认识、便于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有必要发布指示作进一步阐释。为此,内务部部长就实施《关于公务员培训与发展的法令》发布如下详细指示:

第2条

目的

第3条

详细、明确、严谨地贯彻、指导并阐释《关于公务员培训与发展的法令》的内容,旨在使其组织实施正确、符合实际情况并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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