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圹省关于扶持大牲畜养殖作为商品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ສົ່ງເສີມການລ້ຽງສັດໃຫຍ່ ເປັນສິນຄ້າ ຂອງແຂວງຊຽງຂວາງ

Agreement on Support for Large Livestock Raising as a Commodity in Xieng Khouang Province

简介

本协议规定川圹省扶持大牲畜(牛、水牛、马)商品化养殖的原则、政策、要素、管理与检查、禁令及对违规者的措施,旨在保障产品数量与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实现绿色、清洁、可持续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有关管理、跟踪、检查扶持大牲畜商品化养殖的原则、规章与措施,旨在保障大牲畜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饲料的充足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参与推动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并按绿色、清洁、可持续方向保护环境。

第2条

扶持大牲畜商品化养殖。扶持大牲畜商品化养殖,是指扶持境内外的个人、法人和组织,按本省优先重点计划,系统地投资于牛、水牛、马等大牲畜养殖业,通过为其便利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技术和创新,保障畜种、饲料、畜牧保健以及高效高益的牲畜管理,使之能够在数量与质量上充分供应市场,成为商品。

第3条

有关扶持大牲畜商品化养殖工作的政策如下:一、本省以提供资金、技术、科学、技术(设备)、创新、人力资源及各项基础设施(如器材、机械、车辆、畜种、提升专业知识能力、土地、水、电的安排等)扶持、推动大牲畜商品化养殖,以养殖牲畜及种植饲料作物;本省以特殊政策(如安排土地、水、电,资金获取渠道,资金支持,依法减免关税、税款及各项义务)扶持境内外的个人、法人、投资者投资大牲畜商品化养殖,以建设养殖场、种植饲料作物、加工及制作畜产品;本省以创造系统养殖条件(如设立养殖小组、配种员、村兽医、资金及专业渠道)扶持、推动省内居民家庭养殖大牲畜;本省以各种方式经常性地提供有关大牲畜商品化养殖的信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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