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水的管理、使用及钻探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ການນຳໃຊ້ ແລະ ການຂຸດເຈາະ ຫຼື ຊີເຈາະນ້ຳໃຕ້ດິນ
Decision on the Management, Use, and Drilling of Groundwater
简介
关于地下水的管理、使用、钻探(含冲钻)的决定,规定地下水的勘查、登记、使用许可、钻探、钻探服务及收费等原则与规章,旨在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地下水并维护其水量与水质的平衡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关于地下水使用及钻探(含冲钻)的管理、跟踪监察的原则、规章与措施,以保证按目标正确、节约、合理、高效地使用地下水,旨在维护地下水水量与水质的平衡,配合按绿色、可持续方向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2条
地下水管理。地下水管理是指勘查、采集资料、登记地下水源及地下水井、划定对地下水水量与水质有风险的区域,以制定地下水钻探(含冲钻)及使用的管理、跟踪监察计划的过程。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用术语含义如下:一、地下水源指位于地下、呈层状、囊状、脉状或与土体混合存在的水源,如井水、泉水、矿泉水、深层地下水、地下渗水;二、地下水指位于地下的天然水,如井水、深层地下水、泉水、地下渗水;三、深层地下水指从地下15米以上深度的含水层钻探(含冲钻)取得的地下水,该层为含有土层及水饱和岩层的封闭式含水层;四、井水指位于开放式含水层、可通过开挖至含水层取水使用的地下水;五、地下水钻探(含冲钻)指穿过土层、岩层钻探(含冲钻)地面以取水用于各种目标;六、地下水源勘查指采集资料并研究地下水源状况,如水源数量、囊、水脉、地下水水量与水质、土层、岩层、水位,以确定位置、坐标、范围并设置标志;七、地下水井资料采集指采集并汇总井水及地下水的数量,包括已钻探(含冲钻)水井的位置、坐标、宽度深度、水位、地下水水质。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37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