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南埃-富勒国家公园的总理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ສ້າງຕັ້ງ ອຸທິຍານແຫ່ງຊາດ ນ້ຳແອດ-ພູເລີຍ
Prime Minister's Decre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Nam Et-Phou Louey National Park
简介
本令宣布设立横跨华潘省、琅勃拉邦省和川圹省的南埃-富勒国家公园(总面积410,720公顷),并规定其管理机构、资金来源及实施办法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令旨在宣布设立南埃-富勒国家公园,以管理和保护环境、森林、森林资源、水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以及江河源头,保护自然风光之秀美、历史遗迹和文化,作为休憩、旅游和科学研究考察之地,为改善人民生活、按绿色与可持续方向发展经济社会作出贡献。
第2条
南埃-富勒国家公园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南埃-富勒国家公园位于华潘省,覆盖五个县,即:埃县、连县、华梦县、桑怒县和孙县;琅勃拉邦省覆盖四个县,即:巴格森县、蓬通县、蓬赛县、永坎县;以及川圹省的富固县。其所处经纬度(点一、点二)如下:北界 经度103°46′09″/103°29′17″,纬度20°08′54″/20°03′49″;东界 经度103°08′52″/103°02′10″,纬度20°06′75″/20°59′56″;南界 经度103°13′09″/103°03′09″,纬度19°03′43″/19°08′56″;西界 经度103°10′27″/103°01′81″,纬度20°22′—/20°00′46″。〔注:原文坐标部分OCR数字残缺,已尽量按原文转录〕。南埃-富勒国家公园的范围应依据比例尺1:100,000的地形图,以经纬线为准,并与实地相对照,例如以山脊(分水岭)、溪流、河流、道路为界标,以便地方行政机构乃至各族人民知晓,并在管理、保护和发展方面给予良好配合。南埃-富勒国家公园总面积410,720公顷(肆拾壹万零柒佰贰拾公顷),其中华潘省320,772.32公顷(叁拾贰万零柒佰柒拾贰点叁贰公顷),琅勃拉邦省79,679.68公顷(柒万玖仟陆佰柒拾玖点陆捌公顷),川圹省10,268公顷(壹万零贰佰陆拾捌公顷)。南埃-富勒国家公园的位置和面积已标示于随本令所附比例尺1:350,000的地图上。
第3条
管理。南埃-富勒国家公园的管理设有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和南埃-富勒国家公园管理处。上述委员会的组织与活动另由专门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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