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推广甘蔗种植商品化扶持政策措施的指示性命令(阿速坡省,第15/省长办.阿省号)
ຄຳສັ່ງ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ມາດຕະ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 ກ່ຽວກັບການຜັນຂະຫຍາຍນະໂຍບາຍສົ່ງເສີມການປູກອ້ອຍເປັນສິນຄ້າ (ແຂວງອັດຕະປື, ເລກທີ 15/ຫຫຂ.ອປ)
Directiv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upport Policies for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Sugarcane Cultivation (Attapeu Province, No. 15/Governor's Office.AP)
简介
阿速坡省省长就落实推广甘蔗种植商品化扶持政策发出指示性命令,要求全省各县、各厅局及公司采用2+3模式或群众100%投资模式组织群众种植甘蔗,向118糖业有限公司供货,并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作出安排
条文
第1条
〔依据2015年12月14日第68/国会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地方行政法》第二十条关于省长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2018年9月11日与118糖业独资有限公司就以2+3模式推广甘蔗种植扶持政策的协商记录〕。一段时期以来,本省农业商品化生产取得了较好发展,包括群众、经营者和公司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销往省内外,为发展家庭经济和全省社会作出了贡献。为推动农业生产商品化进程,省长发出指示性命令:一、由5个县级行政机关牵头宣传推广扶持政策,使群众参与甘蔗商品化种植,向118糖业独资有限公司供货,采用2+3生产模式或由群众100%投资的模式,群众与公司之间签订具约束力的合同,并经县级组织机关认证。二、县级行政权力机关、相关厅局共同宣传推广政策并予以扶持,在县级设立2+3模式甘蔗种植项目落实管理委员会。三、县行政权力机关会同公司,任命委员会下基层跟踪检查、督促指导种植工作。四、由农林厅牵头为蔗农组建甘蔗种植小组,增强其能力,使小组代表能获取信息、资金来源和市场。五、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会同各县,依规章正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六、工业与贸易厅注重宣传甘蔗各阶段的质量标准和价格,使之契合实际情况。七、公共工程与运输厅确定合理的运输价格信息,提供给公司作为计算各点甘蔗运输费的依据。八、由公司在各县制作有关政策和收购价格的宣传牌,以邀约群众参与并进一步知悉公司政策。九、责成各厅局、社会各界牵头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甘蔗商品化种植。十、责成村行政权力机关牵头发动并带领群众落实甘蔗商品化种植,利用闲置土地广泛种植甘蔗,以改善家庭生活、使其日益向好。接到本指示性命令后,省内各县、省周边各厅局及相关县级各办公室,乃至阿速坡省内的父老群众,应共同严格组织落实。〔省长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