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与管理植物及植物制品质量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ສົ່ງເສີມ ແລະ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ຄຸນນະພາບພືດ ແລະ ຜະລິດຕະພັນພືດ

Agreement on Promotion and Management of Plant and Plant Product Quality

简介

万象市依《植物保护与检疫法(修订版)》等制定本协议,规定关于促进、管理在万象市生产或外地、外国进口销售的植物及植物制品质量的原则、标准、各方权责、检查、收支及禁止事项,以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条文

第1条

第1条 目的。本协议系实施《植物保护与检疫法(修订版)》及农林部部长《关于有机农业标准、良好农业标准及产品安全的协议》,旨在促进在万象市生产、或自外省、外国进口以在万象市销售的植物及植物制品的质量,使其符合营养学原则、质量合格,既保障消费者能使用安全商品、能消费洁净食品,亦能与外国商品竞争。

第2条

第2条 定义。植物质量的促进与管理,是指鼓励、推动经营者积极竞争,扩大生产并销售植物类商品,自源头至销售环节均转向符合国家及国际标准(ISO 22000:2005),同时保护并保障消费者的卫生原则。

第3条

第3条 本协议词语释义。1.植物质量管理:指自整地、种植、养护、收获后处理直至加工与销售的全过程控制植物质量,使其符合营养学原则,保障对消费者的清洁与安全。2.植物质量促进:指国家及管理机关向有意按官方所定标准种植并销售植物者提供指导、传授知识、创造便利条件及扶持。3.植物制品:指经初级加工以在店铺、市场销售的植物产物。4.植物标准检查机关:指经国家批准设立、负责检查检查单位与经营者履职情况并提供农产品法律知识的组织。5.植物检查中心:指官方检查植物标准的站点,含境内生产及进口销售者。6.农药残留:指农药的某特定成分残留于植物、土壤、水、食品、农产品中,超出农林部、卫生部、科技部及科学与环境部及国际组织所定标准限值者。7.消费安全:指销售给消费者的植物及植物制品洁净、无农药残留或残留水平低、无传染病菌,可供食用而不致对人体健康及环境产生影响。8.植物质量:指依技术原则正确种植植物及保存植物所得、洁净且对消费者安全的产物。9.检测:指将植物及植物制品取来测试,以检视植物及植物制品中农药残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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