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部长关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条码系统的管理、检查和使用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ຂອງ ລັດຖະມົນຕີ ກະຊວງວິທະຍາສາດ ແລະ ເຕັກໂນໂລຊີ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ກວດກາ ແລະ ນຳໃຊ້ ລະບົບກົດລະຫັດ ຢູ່ ສປປ ລາວ
Decision of the Minister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n the Management, Inspection, and Use of the Barcode System in 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简介
本决定规定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管理、检查和使用条码(条形码及RFID)系统的原则、制度与措施,涵盖条码种类与标签、认证、收费与罚款、管理机关及会员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禁止行为、对有功者的政策和对违反者的措施等。主管机关为科学技术部标准计量司及国家标准认证与质量检验中心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有关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管理、跟踪、检查和使用条码系统的原则、制度和措施,以符合制度、原则及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的正确性为基础,旨在推动促进有质量、符合实际的生产与服务,并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第2条
条码。条码(Barcode 条形码)是一种用于商品的管理、生产、检查、核对、识别、运输及仓储系统的标准,可广泛应用,便利国内外贸易往来。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所用各术语含义如下:一、条码系统:指条形码(Barcode)和RFID标签的设定、设计、使用与检查系统;二、条形码(Barcode):指呈竖线形状、又称Barcode的符号,代表可由条码扫描仪读取的数字或字符;三、RFID(射频识别):指含有可凭无线电波跟踪商品移动信息的电子标签;四、GLN(全球位置码):指标示公司所在位置的代码;五、GS1:指第一级国际标准组织,是为全球各分支机构和条码会员制定代码、管理、跟踪、检查并保护条码系统的机构;六、EAN/UPC:指含13位数字的欧洲及国际条码,用作零售商品的代码;七、ITF-14:指含14位数字、用于纸箱和集装箱的条码;八、GS1-128:指用于运输系统和仓储系统、可容纳较多商品数字与字符信息的条码;九、GS1 DataMatrix:指用于医疗器械或金属容器的二维条码;十、GS1 DataBar:指用于短保质期、易腐烂商品(如植物、蔬菜、水果、肉类等)的条码;十一、条码编号:指Barcode和RFID的编码数字;十二、GTI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指商品的国际专属编号;十三、会员:指向条码单位或受委托机构登记申请使用条码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十四、经营者:指从事商业经营、依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法持有合法登记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十五、消费者:指消费商品产品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十六、质量标志:指经检验合格并取得标准计量司质量证书的符号;十七、老挝国家标准(缩写 ມລ):指由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由科学技术部公布使用的标准;十八、质量认证:指由相关部门有检查权的机构依所定的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检查合规性并出具质量证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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