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债务分类及对已分类债务计提准备金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ຈັດຊັ້ນໜີ້ ແລະ ການຫັກເງິນແຮໜີ້ທີ່ຖືກຈັດຊັ້ນ ຂອງທະນາຄານ

Decision on Bank Debt Classification and Provisioning for Classified Debts

简介

本决定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行长于2018年6月颁布,规定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债务(贷款及表外金融承诺)五级分类、贷款重组及对已分类债务计提一般准备金与专项准备金等原则、规章与措施,以降低资产损失风险、维护银行稳健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关于商业银行债务分类及对已分类债务计提准备金的原则、规章与措施,以降低资产损失风险,维护银行稳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使其稳固、持续增长。第2条 术语解释。本决定中所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1. 银行,指依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外国商业银行分行;2. 债务,指信贷,涵盖贷款及金融承诺,含义见本条第3款与第4款;[原文此处夹杂OCR乱码及银行联系方式,非正文,略]3. 贷款,指银行向客户发放的借款,形式如下:普通贷款(Loan)、透支(Overdraft)、垫款(Advance),以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类型;4. 金融承诺,指银行在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承诺义务,形式如下:信贷额度(Credit Line)、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付款承诺函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规定的其他形式;5. 难以追偿的债务,指被分类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级的信贷;6. 贷款重组,指因债务人无法按合同条件偿债而对贷款合同内容作出的修改;7. 稳固的担保,指对本金、利息及追收费用全额、以担保物或以财务状况稳固、财力充足、足以按合同期限及时清偿债务的第三方担保所作的担保。第2章 信贷管理

第2条

信贷管理。银行须主动管理信贷,使之符合自身的战略与风险承受能力、市场状况及宏观经济;其中管理流程须严密,在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以便能够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与控制,旨在及时降低信贷风险。

第3条

信贷管理手册的制定原则。银行须按以下主要原则制定信贷管理手册:1. 须符合本决定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相关法律规章;2. 须符合经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核准的银行内部规章;3. 须符合自身的战略与风险承受能力、市场状况及宏观经济;4. 须明确规定信贷管理的步骤与方法,以作为组织实施的依据;5. 迈向国际良好实践;6. 须经董事会核准;7. 须在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8. 须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并依风险承受能力、银行风险特征、市场及宏观经济条件予以更新;9. 须开展宣传,对银行相关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知悉并充分理解,以确保实施成效。手册须为老挝文,银行须在发布或更新后15日内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商业银行管理司提交该手册副本,并就更新作出报告与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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