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部网站管理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ເວັບໄຊກະຊວງຍຸຕິທຳ

Decision on the Manag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Justice's Website

简介

司法部部长颁布决定,规定司法部网站的管理、建设与使用原则,明确负责机构(统一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及各部门联络员)的职责、信息文件的报送与受理流程及时限,以推动司法领域信息与公文的发布工作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有关司法部网站信息的管理、建设、使用原则,以使管理工作富有质量并在录入司法工作信息及公文上传司法部网站方面达到统一,旨在使公务人员、军人、警察以至各族人民群众能够获取并知晓信息及公文,参与司法工作信息与公文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其广泛、全面、准确、迅速、与时俱进且富有成效,以提高社会尊崇并遵守法律的意识。

第2条

司法部网站。司法部网站是司法领域信息及公文的电子化汇集来源,存在于互联网系统中,名为「司法部网站」,域名为〔www.moj.gov.la〕,作为发布司法领域各类信息及公文供社会知晓的平台。

第3条

发布于司法部网站的信息及公文。发布于司法部网站的信息及公文包括:司法领域的各项法规;司法领域的法规草案及法规草案影响评估报告;部领导、办公厅、各司、国家司法研究院、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及省市司法厅、县(市镇)司法办公室的活动新闻与图片,以及会议、专业研讨会、基层司法工作(与「三建」工作相关)及司法领域群众组织活动的新闻;司法部部史、司法领域战略规划与愿景、可发布的司法领域发展规划;司法领域的组织架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各类工作统计,以及可宣传发布的法律手册、教材、研究报告、法律释义、宣传册、海报、各类表格草样;大众传媒类产品,包括可宣传发布的杂志、报纸、新闻通讯、广播法律节目、电视节目、CD、VCD、DVD、法律剧、法律宣传短片及法律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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