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速坡省省长关于停止非法收集、囤积、买卖、转移、持有木材及串通舞弊活动的指令

ຄຳສັ່ງ ຂອງເຈົ້າແຂວງອັດຕະປື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ຢຸດຕິການເກັບກູ້, ທ້ອນໂຮມ ແລະ ການຊື້-ຂາຍໄມ້, ເຄື່ອນຍ້າຍ, ການມີໄມ້ໃນຄອບຄອງ ແລະ ຂະບວນການສົມຮູ້ຮ່ວມຄິດທີ່ຜິດກົດໝາຍ

Instruction on Halting Illegal Timber Collection, Hoarding, Trading, Transport, and Collusion in Attapeu Province

简介

阿速坡省省长为贯彻总理第15/总理号指令,发布指令责成5个县及农林、财政、工贸等厅局组建专班,清查、取缔非法收集囤积、买卖、转移、持有木材及相关串通活动,对违规木材加工厂、非法持有木材矿产者立案追究,以遏制省内非法木材活动

条文

第1条

致:省直各厅局、机关、5个县行政机关及各县周边村组织。依据:经修订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地方行政法》第68/国会号(2015年12月14日)第四节第20条关于省长的权利和职责;总理关于加强管理和检查木材开采、木材转移及木材经营的第15/总理号指令(2016年5月13日);省党委常委会与省级军事—公安委员会2017年9月5日联席会议决议。前期,本省已发布关于贯彻执行总理第15/总理号《关于加强管理和检查木材开采、木材转移及木材经营的指令》的指示性指令(第606/省办号,2016年6月22日)。从该指令贯彻执行至今的情况看:成效不大,国家相关行业部门软弱、执行不够严格;仍存在非法买卖、转移木材及非法持有木材的活动,苗头日增,在省内制造治安不稳。因此,为遏制、防范并整治上述不良现象使其消除,按第15/总理号指令的精神,须严格执行并取得实效,省长发布指令如下:

第2条

开展清查、取缔并遏制非法收集、囤积、买卖、转移、持有木材及串通舞弊活动;尤其要整治加工不达标的各类工厂、未经许可的锯坊、单板厂,予以彻底取缔;对趁机钻空、假借个人和组织名义、非法收购木材入厂加工的工厂,或已被关停却变成坏人团伙藏匿木材场所的工厂,立案追究;清查5个县内现有的木材囤积点;清查各村群众非法持有木材的情况。

第3条

责成5个县的各位县长为组织实施的中心,农林厅、财政厅、工贸厅各派本部门人员下到各县配合,其中分设2个专班:2.1 第一专班:检查并逐厂对各工厂彻底入账登记加工木材,自本指令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完成;如有工厂购入不合规木材,应依法律法规予以整治。2.2 第二专班:继续检查并停止未经许可的锯坊、锯坊、单板厂经营活动,此项工作须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责成各县长发布通告并宣传、说明及教育群众、工作人员、军人、警察、外侨、外国人及其他经营者知悉:自2017年12月1日起,县方将下乡清查非法持有木材资源(板材、各类原木)及矿产(如水洗石或其他)的情况;如检查发现违法,将没收充公并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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