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拿吉省省长关于划定沙湾拿吉省四个县土地及建筑物估价区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ຂອງເຈົ້າແຂວງສະຫວັນນະເຂດ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ກຳນົດເຂດປະເມີນລາຄາທີ່ດິນ ແລະ ສິ່ງປຸກສ້າງ ໃນ 4 ເມືອງຂອງແຂວງສະຫວັນນະເຂດ
Agreement of the Governor of Savannakhet Province on Delineating Land and Building Valuation Zones in Four Districts of Savannakhet Province
简介
沙湾拿吉省省长发布协议,规定凯山丰威汉县、乌通蓬县、占蓬县、宋孔县四县土地及建筑物估价的原则、规章与措施,包括估价区划定、标识与代码、计税表、折扣率、土地建筑物登记及登记价值确定、禁止事项、管理与检查机关等,旨在规范土地登记、足额征收税费并防止低报地价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有关沙湾拿吉省凯山丰威汉县、乌通蓬县、占蓬县、宋孔县四县土地及建筑物估价的原则、规章与措施,旨在管理、行政、服务、跟踪检查依法合规取得各类土地管理使用权的个人、法人和组织对各类土地的登记、买卖、移交—转让活动,使其向国家履行权利义务、足额向国家预算缴纳收入,防止低于实际申报土地及建筑物价值,推动经济持续增长,使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社会团结和睦、民主、公正、文明。
第2条
土地及建筑物估价。土地估价是指根据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基础设施及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四县内各县各区、各类土地确定地价。建筑物估价是指对用作居所、工作场所及各类经营活动的各类楼宇确定价格。土地及建筑物估价以土地的构成、位置和性质、建筑物类型、基础设施系统、土地开发情况及土地质量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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