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受川圹至那赛通50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影响的民众支付损失补偿的政策及单价补偿协议(川圹省巴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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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ment on Policies and Unit Price Compensation for Payment of Loss Compensation to People Affected by the Xieng Khouang to Nathong 500 kV High-Voltage Transmission Line Project (Phaxay District, Xieng Khouang Province)
简介
川圹省省长就50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川圹至那赛通)受影响民众的补偿政策、土地与林木青苗单价、补偿原则及执行作出规定
条文
第1条
受补偿家庭的条件及权利。一、凡在川圹至那赛通50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区域内受影响的所有家庭,均有权获得工程的补偿政策;在输电线路通道范围内受影响的民众,则按原则获得损失补偿政策。可获政策的家庭数量,以实际清查登记的家庭数为准。二、因川圹至那赛通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而受损的各类财产,均应获得不低于原状或优于原状的补偿。损失补偿应尽量以现金支付,或以质量不低于原物的实物补偿;损失补偿单价依据经环境、补偿及生计恢复委员会主席批准的单价确定,以恢复受省级水电站工程影响民众的生计。
第2条
关于永久丧失土地的补偿。一、农业用地:指被永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如:水田、旱地、园地、鱼塘等及其他类型土地,凡持有地契、土地占有申报书、地块图、纳税凭证,或村级及其他各级行政当局出具的证明书作为凭据者。——土地补偿可以地换地或以现金补偿;补偿金的支付须在委员会、工程方连同财产所有人完成估价并经环境、补偿及生计恢复委员会批准后,依据土地法规执行。——若土地未受影响,土地所有人不获工程补偿,可照常继续使用。——对因工程建设而丧失鱼塘的民众,按省级批准的单价以现金补偿。 关于水田、园地等类型土地的补偿:受塔基影响土地的补偿单价,以产量及当前市场粮价为主要计算依据。计算补偿价值的标准与基准价为:受影响民众平均稻谷产量为每公顷4吨;稻谷价3,000基普/公斤;鱼塘平均深度1米。 一、定义:——指因川圹省至万象市那赛通站50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而永久受影响的土地或财产,涵盖各村因工程产生的影响及工程永久占用所必需的其他场地。工程将按本协议规定的单价补偿损失。——工程在建设期临时使用的土地或财产,如:临时道路、取土场、临时工棚点等,工程将按各情形对收入损失、财产损失、作物及树木给予全额补偿;工程竣工后将把土地或财产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并归还所有人继续使用。 二、受工程影响土地损失补偿的原则与条件:——原则一:持有申报凭证、原始性质非国有地且持续纳税至今、已开发的地块,工程按本协议规定单价补偿。——原则二:持有纳税申报凭证、属占用地且持续纳税至今但未开发的地块,按其历年向国家缴纳的税费总额以现金补偿。——原则三:无申报凭证、未缴纳任何税费但已开发的地块,若原始性质为国有地,则按委员会核算补偿建筑物或开发受损价值,土地本身不予补偿;若原始性质非国有地,土地部分获得补偿。——原则四:无或有申报凭证但未缴土地税、未缴费、未开发的地块,或无申报凭证、未连续缴税满3年的地块,视为未经许可的占用地,此情形一律不予补偿。——原则五:水田补偿已含田埂补偿,但若田埂另行受影响则另行补偿。 三、各类补偿的计算方法与单价如下:1.原村基建设用地:大路边建设用地15,000基普/平方米;巷道边建设用地6,000基普/平方米。2.水田72,000,000基普/公顷。3.旱田及占用地3,000基普/平方米。4.开挖鱼塘地10,000基普/平方米。5.堵溪鱼塘地5,000基普/平方米。6.园地3,000基普/平方米。7.园圃地2,000基普/平方米。8.牲畜圈地2,000基普/平方米。 注:位于输电线路下方的土地不予补偿,因其仍可用于种植高度不超过3米的作物。
第3条
关于增强村级行政当局能力。——为村委会组织领导与村务管理培训。——支持各村级组织,如:妇女联合会、村建国阵线、青年团、治安保卫队等,视情形使其成为村委会有效的参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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