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栋华象保护林地段为旅游保护区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ອະນຸມັດ ເຂດພື້ນທີ່ດິນປ່າສະຫງວນ ດົງຫົວຊ້າງເປັນເຂດສະຫງວນເພື່ອການທ່ອງທ່ຽວ
Decision on Approving a Section of Dong Hua Xiang Protection Forest as a Tourism Conservation Area
简介
阿速坡省省长批准位于赛色塔县赛西村与坎玛公村、面积250公顷的栋华象保护林地为旅游保护区,并明确其四至边界及管理职责
条文
第1条
批准位于阿速坡省赛色塔县赛西村与坎玛公村、面积250公顷的栋华象保护林地为旅游保护区,其相邻边界如下:——北面:与18号公路相接,长742米;——北面:与色卡汉河相接,长3,088米;——南面:与公路相接,长1,781米;——西面:与赛西村田垄相接,长1,945米。
第2条
委托省新闻、文化与旅游厅对上述地段行使全权管理,并会同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办理将国有土地划归省新闻、文化与旅游厅管理使用的许可。
第3条
各级组织机构、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知悉并共同严格执行本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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