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占巴塞小姐管理的指导意见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ນາງສາວຈຳປາສັກ

Guidelines on the Management of Miss Champasak

简介

占巴塞省省长颁布的指导意见,规定占巴塞小姐选拔、评选、管理与活动的标准、条件、职责、权利、报酬及禁止事项等,取代2010年第38号旧规章

条文

第1条

宗旨。—为保护和弘扬老挝人民优良的文化与风俗传统,特别是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以及老挝妇女的品德、礼仪与端庄温婉。—为宣传推广、弘扬占巴塞省老挝妇女在地方社会舞台上的作用、能力、勇气与表现力,今后迈向国家级、地区级和国际级。—为统一标准并为全省各部门在占巴塞小姐选拔、评选、管理与活动的标准条件方面提供依据。

第2条

占巴塞小姐的名称。通过最终决赛的女子共07名(自第1名至第7名)称为:占巴塞小姐。

第3条

占巴塞小姐选拔标准。参加占巴塞小姐评选者须具备以下标准:—具有老挝国籍;—天生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年龄18至25岁;—此前未曾在省级或国家级评选中获得名次;—品貌端庄、有知识能力、人际关系良好;—单身、此前未曾结婚;—履历良好、从事合法职业;—身体健康、此前未曾接受整容手术(未做过手术);—出生地及户籍在占巴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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