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一县一品」商品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ສິນຄ້າ ໜຶ່ງເມືອງ ໜຶ່ງຜະລິດຕະພັນ ແຫ່ງຊາດ
Agreement on National "One District, One Product" Goods
简介
工贸部部长协议,规定国家「一县一品」(ODOP)商品的甄选、使用国家标识及申请许可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以扶持县、村级特色商品生产、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权益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有关国家「一县一品」商品标识的甄选、使用及申请使用许可程序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作为研究审议、甄选某县具备质量且具独特性的商品种类及服务形式、并准予使用国家「一县一品」商品标识的依据,旨在扶持、激励县、村级商品生产的复兴与多样化,同时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贡献。
第2条
国家「一县一品」商品。国家「一县一品」商品是指运用手工技艺、智慧、创意及本地资源、具有当地特色的产品,包括具有传承底蕴、世代相传的商品产品及服务形式,被视为生产创制者的知识产权。其老挝文简称为「ໂອດອບ ແຫ່ງຊາດ(国家ODOP)」,国际文写作「One District One Product」,缩写为「ODOP」。
第3条
术语解释。本协议所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一、商品指商品形式的产品及服务形式的产品。二、商品形式的「一县一品」商品指运用手工技艺、创意、智慧及本地资源、具突出特色、历史悠久传承、可触可感的商品,例如:布料、咖啡、果汁等。商品形式的「一县一品」商品包括三大类:1)手工艺类,共5组:手工织布组——以手工制作、主要原料为棉、丝、可加工成线的天然纤维等,如筒裙、上衣、披巾、桌布等;手工编织组——以手工制作、主要原料为竹、藤及各类可加工的木材,如饭盒或饭篓、饭桌、桌子、凳等;木雕组——以手工制作、主要原料为废木、树桩、树根,雕刻成人像、动物像、自然景物像等;金属及贵重物雕刻组——以手工制作、主要原料为银、金、铁、铜、铝等;陶瓷组——以手工制作、主要原料为各类陶土塑造或成型,如炭炉、酒坛、水缸等。乙)食品及饮料类:食品类指来自农业的农产品及成品、半成品加工食品,并获得食药司(FDA)、有机农业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自然农业、HACCP、GMP、SSO等标准认证、且作通用销售包装者,如米、水果罐头、糕点、辣酱等;饮料类指成品、半成品的含酒精与不含酒精饮料,含酒精者如药酒、葡萄酒、白酒等,不含酒精者如果汁、草药汁、速溶咖啡、姜汁、桑叶茶等。3)民间药物类指取自植物、树木及植物、树木、动物某一部分而具药效者,经加工、包装并贴标签,其药性及功效已经或尚未经现代科学证实,但须经卫生部门确认。三、服务形式的「一县一品」商品指无形的知识产权商品,如服务场所的布置形式、方法或提供服务的体系方法,体现某群体/村民的艺术文化、旅游景点、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之独特性,展现独特、唯一、突出、知名、属社区传承底蕴者。四、县级及省级委员会指为负责在县级和省级甄选国家ODOP商品而设立的委员会。县级委员会由县长任命;省级(万象市)委员会由省长、万象市长任命,由下列相关部门组成:工贸、农林、科技、卫生、新闻文化旅游、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门及老挝国家工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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