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公务员行政职务的法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 ຕຳແໜ່ງບໍລິຫານ ຂອງພະນັກງານ-ລັດຖະກອນ
Decree on Administrative Positions of Cadres and Civil Servants
简介
本法令规定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职务,作为党、国家、老挝建国阵线及中央与地方各群众组织发放行政职务津贴的依据,旨在确保全国范围内执行的透明、公正与统一,并替代2008年第99/ນຍ号法令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法令规定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职务,作为党、国家组织机构、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及地方各群众组织在发放行政职务津贴方面的依据,旨在确保全国范围内的执行具有透明、公正与统一。
第2条
行政职务。行政职务是指在党、国家、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及地方各群众组织中,按照职能、职权和职责领导、管理工作的全国范围内的职务。
第3条
适用范围。本法令适用于党、国家、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及地方各群众组织中,全国范围内的高级领导干部及具有行政职务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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