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的法令

ດຳລັດ ວ່າດ້ວຍຕຳແໜ່ງວິຊາການຂອງລັດຖະກອນ

Decree on Professional Technical Positions of Civil Servants

简介

本法令规定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制度,作为党、国家、老挝建国阵线及中央与地方各群众组织确定标准、发放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的依据,旨在鼓励、促进并发展具有知识、能力、业务专长且专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法令规定有关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制度,作为党、国家组织机构、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及地方各群众组织在确定标准和实施专业技术职务津贴方面的依据,旨在鼓励、促进和发展公务员,使其具备知识、能力、业务专长,成为高效的专业人才。

第2条

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公务员在经验、知识能力和学历基础上所具有的专业技术地位或等级。

第3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公务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三个等级,如下:一、资深级;二、专家级;三、经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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