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略环境评估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ປະເມີນສິ່ງແວດລ້ອມແບບຍຸດທະສາດ
Decision on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简介
本决定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依据《环境保护法》制定,规定战略环境评估的原则与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在制定或审议政策、战略和规划时纳入环境工作,以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决定规定战略环境评估的原则与程序,以使相关部门和地方将环境工作纳入本部门政策、战略和规划的制定或审议过程,旨在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促使经济社会发展沿绿色、可持续方向进行。
第2条
战略环境评估。战略环境评估,是在制定政策、战略和规划时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估的过程,其中包括对与气候变化影响相关问题的考量。该影响评估须指明避免或减少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方法和措施,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第3条
词语释义。本决定所用词语含义如下:1. 环境问题,指因经济社会发展过程而受到影响的环境,包括废弃物增加、水和空气质量下降、土壤化学物质污染、森林覆盖面积退化减少、生物多样性丧失及气候变化。2. 可持续发展,指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行,且不对未来世代产生影响。3. 相关部门和地方,指制定或审议本部门政策、战略和规划的各部委、地方行政机关。4. 主要环境问题,指在国家及区域层面对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性产生影响的问题。5. 绿色增长,指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经济增长。6. 影响,指对环境、社会与自然产生的正面和负面影响,或直接和间接影响。7. 原始数据,指在制定及实施政策、战略和规划之前已有的数据。8. 环境要素,指自然环境和人工创造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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