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宣读裁定或判决时庭审规则的指示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ຂອງປະທານສານປະຊາຊົນສູງສຸດ ເລື່ອງ ລະບຽບໃນທີ່ປະຊຸມສານ ເວລາອ່ານຄຳຕັດສິນ ຫຼື ຄຳພິພາກສາ
Directive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Courtroom Rules When Reading Rulings or Judgments
简介
鉴于刑事诉讼法关于宣读判决时全体起立致敬法院的规则在实际执行中与实情不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就此作出指示
条文
第1条
在宣读裁定或判决时,参加庭审的全体人员应当起立并向法院致敬,但合议庭、书记官与检察官除外;除此之外,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2条
在执行本指示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当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审议解决。
第3条
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庭长、地方人民法院院长收到本指示后,应将其传达给其职权范围内的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官及业务人员,以严格组织执行本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