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宣传普及、教育培养尊法守法意识及各项法规的指示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ເອົາໃຈໃສ່ໂຄສະນາເຜີຍແຜ່ ສຶກສາອົບຮົມສ້າງສະຕິເຄົາລົບກົດໝາຍ ແລະ ນິຕິກຳຕ່າງໆ
Instruction on Promoting Awareness, Education, and Cultivation of Law-Abiding Awareness and Various Regulations
简介
阿速坡省省长依据总理第38/总理令,就重视宣传普及、教育培养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及各项法规发出指示,要求各厅局、各县把普法作为自身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向干部、军警及各族群众普及党的路线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
条文
第1条
责成各厅局、省级同等国家机关、省公安及国防司令部牵头开展与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宣传普及、教育培养尊法守法意识工作,使干部、党员、公务员、军人、警察、学生及各族群众深入认识理解各项法律,成为尊法守法的表率并统一贯彻执行;同时评估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责成具有检查法律执行职责的部门更加大力地检查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在县一级,由县司法办公室直接负责协助县行政机关开展尊法守法意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及法律法规执行的评估工作。
第2条
宣传普及、教育培养尊法守法意识及法规的内容,应将普法与党的路线、政策、决议及各族优良风俗传统相结合。
第3条
根据各行业、各县的特殊情况,采用多种适合各对象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如:在村、厅局、机关、学校、工厂、车间进行直接(口头)的普法与教育;组织教学、短期培训;通过电视、广播、扩音器等大众媒体宣传;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方式宣传;通过调解各类纠纷进行宣传;将法律纳入各级学校教学课程;此外,还可通过演出戏剧、组织问答座谈等与守法教育或法律执行相关内容的形式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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