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蒙省国际口岸货物转运管理的指示(省长指示)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ການຄ່ຽນຖ່າຍສິນຄ້າຢູ່ດ່ານສາກົນພາຍໃນແຂວງຄຳມ່ວນ
Instruction on the Management of Cargo Transshipment at International Border Checkpoints in Khammouane Province (Provincial Governor's Instruction)
简介
本指示规定甘蒙省国际口岸货物转运管理相关事宜,旨在规范口岸货物转运活动,确保流程有序、合法。指示适用于在甘蒙省国际口岸从事货物转运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要求遵守口岸管理规定,保障转运安全与效率。
条文
第1条
序言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
甘蒙省办公厅 编号 f./G/KM
甘蒙,日期
省长关于甘蒙省国际边境检查站货物转运管理的指示
致:各县县长、各厅厅长、国际边境口岸负责人、海关负责人、运输公司经理、企业家及其他涉及通过甘蒙省国际海关检查站进出口货物的相关方。
事由:所有装载进出口货物的卡车在转运、存入那抛-查洛、老越及甘蒙-那空帕农友谊桥三号国际边境口岸的国际仓库系统前,应接受检查和称重。
- 依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地方政府法,2003年10月21日第03/NA号。
- 基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与泰王国之间关于边境口岸货物运输的协议,1999年11月26日于万象签署。
- 参照甘蒙省国际边境检查站站长2015年10月19日第182/IB号函。
- 基于2015年11月11日关于在国际仓库系统进出口和转运货物的会议纪要。
甘蒙省国际边境检查站设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带有大型停车场的仓库系统,用于海关检查、转运、称重和存放。
甘蒙省省长发布指示如下:
第2条
第2条
我们敦促所有运输公司、企业家及其他涉及通过那抛-查洛、老越及甘蒙-那空帕农友谊桥三号国际边境口岸进出口任何种类货物的相关方,将其卡车停放在两个海关检查站的露天仓库系统,以便在转运至前往越南的其他卡车之前接受检查。
第3条
第3条
当在甘蒙-那空帕农友谊桥三号仓库征收税费和服务费时,那抛-查洛、老越仓库不再收费。反之,当在那抛-查洛、老越仓库征收税费和服务费时,甘蒙-那空帕农友谊桥三号仓库不再收费,前提是货物在这些仓库进行转运、存放或称重。税费和服务费按照工商部2008年8月5日第1291/CIM号通知及2014年12月18日关于准备在那抛边境检查站开设仓库服务的会议纪要收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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