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利坎赛省省长关于停止设立自发聚居点(ສະນຳ)的指示通知
ຄຳສັ່ງແນະນຳ ຂອງເຈົ້າແຂວງບໍລິຄຳໄຊ ວ່າດ້ວຍຢຸດຕິການຕັ້ງສະນຳ
Directive Notice of the Governor of Bolikhamxay Province on Hal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Spontaneous Settlements
简介
博利坎赛省省长针对民众违法迁移、在偏远地区自发聚居(老挝语称ສະນຳ)造成户籍管理、儿童入学、防疫接种等方面困难的问题,发出指示,要求各县排查动员现有聚居者返回原籍、严禁新设聚居点,并部署协同摸排、上报及妥善安置等措施
条文
第1条
依据:2003年10月21日第03/国会号《地方行政管理法》第三章第14条第8项关于落实地方公民管理工作的规定。
依据:2002年4月12日第04/总理号《关于为民众安排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总理指令。
依据:公民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迁移的实际情况。
ສະນຳ(自发聚居点)是地方上的一种称谓,因各国地理不同而含义有别。例如泰国称之为 ສະລຳ,指城市中心的大型密集社区;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尤其是山区,ສະນຳ则是指迁往某偏远乡村地区、不按法律规定擅自定居的人群。
以往,党和政府,亦即博利坎赛省党委政权,已着手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把骨干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下派到基层,建设政治根基、全面发展农村、安排固定职业、安排固定住所、把小村合并为大村,以便于管理和全面发展,惠及全省民众,这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政策规划。
通过在博利坎赛省的实际落实,我们观察到:各地都努力制定发展规划、划定职业安置区和固定住所区给民众;与地方党委政权密切协同配合,并在多方面取得成效,使全省基本安定,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壮大,基础设施得到发展,使农村逐步靠近城镇。把小村合并为大村,由2006年的1392个村,减少到目前的296个村,减少了36个村(注:原文数字疑有讹误,照译),从而使农村众多大村逐步成为城镇,民众物质与精神生活日益改善;尚未脱贫家庭由2006年的13904户,减至目前仅剩2256户,占全省家庭总数46742户的4.82%。
伴随上述成绩,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如:部分地方民众生活仍不稳定,部分民众离开家庭、举家迁徙四处建房,在一些村组、一些交通往来不便的地点自发聚居(ສະນຳ),以从事生产、谋生为借口;其中一部分是县内本地民众,一部分来自沿边境的邻近各省,呈现规模性、且趋势日增。此外还有一部分民众不按法律规定迁移,给地方党委政权造成不少混乱,特别是在户籍管理、适龄儿童未能入学、防疫接种率未达指标等方面,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借以对抗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遵守法律,给公职人员的管理造成困难,破坏森林、擅自圈占土地、涉及毒品买卖等等。
为使上述情况趋于减少,并进而彻底停止,使各族民众正当谋生、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符并得到妥善解决,博利坎赛省省长特发出指示如下:
第2条
各县政权应向各村发出指示通知,排查检查本辖区,如仍发现有民众自发聚居(ສະນຳ),应进行教育培训、劝诫,发动其停止并返回原村,以便依法正当生活。同时,严禁民众再行设立自发聚居点,并严禁在未获省批准前将民众从某县迁往他县。
第3条
各县政权应主动与省有关人员协同配合,前往详细摸查、收集民众在各村辖区内设立自发聚居点的资料,然后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再呈报请省指导,方可付诸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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