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北部各省竹蝗(飞蝗群)防治与扑灭责任的命令

ຄຳສັ່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ເພີ່ມທະວີຄວາມຮັບຜິດຊອບ ຕໍ່ການປ້ອງກັນ ແລະ ກຳຈັດຕັກແຕນຝູງໄມ້ປ່ອງ ຢູ່ ແຂວງພາກເໜືອ, ສປປ ລາວ

Order on Strengthening Responsibility for the Prevention and Eradication of Bamboo Locusts (Flying Locust Swarms) in Northern Provinces of 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简介

针对2015年以来在琅勃拉邦、华潘、丰沙里等北部省份暴发的竹蝗灾害,总理责成各部门、地方政权及全社会加强责任,采取多种手段开展防治与扑灭,并对各部委、地方政府分工作出具体部署

条文

第1条

各部、中央直属机构、各级地方政权、全国工商会主席、军队、警察、人民及各阶层人士,应加强对北部各省竹蝗防治与扑灭的责任,使之形成蓬勃开展的群众运动。

第2条

负责处理蝗灾问题的专责委员会,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及各级地方政权,开展宣传普及、发动全民,通过培育群众意识,使村级组织和人民了解其危害、提高警惕、主动参与竹蝗的防治与扑灭。可借助多种形式,如:政治根基建设与农村发展干部、教师、电视、报纸、广播及村级广播喇叭。同时,应将各地竹蝗防治与扑灭工作的进程与情况信息及时报告给各级组织和社会知悉。

第3条

竹蝗防治与扑灭的任务和目标如下:
3.1 总体目标:必须发动各行业、各机构、各级地方政权、各阶层人士及人民群众的综合力量,参与扑灭竹蝗,尤其在竹蝗暴发区;同时争取国内企业家、友好国家及各国际组织对防治与扑灭工作的支持,使灾情尽快恢复正常,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社会基本治安秩序,使疫区人民、干部、军人、警察的生活恢复安定。
3.2 重点任务:
- 研究竹蝗的生物学(生命周期)、生态系统及防治扑灭技术;
- 继续跟踪、监测其迁移行为与产卵地点,作为制定防治扑灭措施的依据;
- 对地方开展有关勘查、监测及防治扑灭方面的技术培训;
- 继续与有关行业及国内外国际组织协调配合,争取在资金、专业技术及器材设备方面对防治扑灭工作的援助;
- 鼓励、促进人民恢复生产,以弥补竹蝗灾害造成的损失;
- 在琅勃拉邦省建立竹蝗防治与扑灭协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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