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 关于落实总理第56/总号命令(即关于全国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毗连边界工作的管理与解决)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ກ່ຽວກັບ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ຄຳສັ່ງຂອງນາຍົກລັດຖະມົນຕີ ສະບັບເລກທີ 56/ນຍ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ແລະ ແກ້ໄຂວຽກງານເຂດແດນເຊື່ອມຕໍ່ລະຫວ່າງນະຄອນຫຼວງ, ແຂວງ ກັບ ແຂວງ ທົ່ວປະເທດ

Guidelin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ime Minister's Order No. 56/PM on the Management and Resolution of Border Work Between Vientiane Capital, Provinces, and Inter-Provincial Boundaries Nationwide

简介

内务部依总理第56/总号命令出台指引,阐释名词、确立指导方针,规定省级、县级责任委员会的组成与职权、实施步骤、毗连边界行政管理及组织实施分工,以统一全国毗连边界工作的处理

条文

第1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内政部第61/ກພ号。万象市,[OCR缺失日期] 2016年2月。指导意见。关于执行总理令——第56/ນຍ号,关于管理和解决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接壤边境事务。为执行总理2015年10月27日第56/ນຍ号关于管理和解决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接壤边境事务的命令,使全国接壤边境工作统一进行,内政部长特发布指导意见如下:

第2条

目的。——为使万象市及各省的领导、干部公务员知悉并深入领会2015年10月27日总理第56/总号命令的精神实质,在全国范围内趋于统一;——为阐释若干名词的含义,确定研究解决毗连边界工作的方针、步骤,使地方行政机构便于、正确地予以执行并取得圆满成效。

第3条

名词含义。——毗连边界工作:指与勘定及整理国内省级与省级、县级与县级、村与村之间界线相关的工作,以及与上述毗连边界区域内土地和各类资源行政管理相关的工作;——边界分界线:指官方设定的、肉眼可见的、用以标示相互边界的标志物(河流、溪流、山脊、道路、各地物的界桩、地表标志等);——毗连边界:指位于省级与省级、县级与县级、村与村之间分界线两侧的地带。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8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