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关于全国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毗连边界工作的管理与解决

ຄຳສັ່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 ແລະ ແກ້ໄຂວຽກງານເຂດແດນເຊື່ອມຕໍ່ລະຫວ່າງ ນະຄອນຫຼວງ, ແຂວງ ກັບ ແຂວງ ທົ່ວປະເທດ

Order on the Management and Resolution of Border Work Between Vientiane Capital, Provinces, and Inter-Provincial Boundaries Nationwide

简介

总理第56/总号命令,要求全国万象市、省与省依据历年勘界纪要管护毗连边界,对界线不清或有争议之处由相关两省成立责任委员会协商解决并签订新纪要,内务部出台细则,力争2017年内全国完成

条文

第1条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平 独立 民主 统一 繁荣昌盛。总理 第46/总号。万象市,2015年〔原文不清〕。命令。关于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毗连边界工作的管理与解决(全国)。致:——内务部部长先生;——万象市市长先生、全国各位省长先生。——根据2003年5月6日第02/国常号《政府法》;——根据2003年10月21日第03/国常号《地方行政法》;——鉴于全国省与省毗连区域工作组织实施中存在的诸多困难情况;——根据2015年9月30日内务部第12/内号报告。自1975年国家解放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关注在各阶段对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毗连边界进行整理调整,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保卫国家、维护安全的战略相适应。1998年,总理出台1998年12月18日第27/总号命令,关于解决省与省之间的毗连区域;在此命令的基础上,万象市与边界相接的各省于1999年完成了关于毗连区域纪要的签署。至2005年,2003年版《地方行政法》颁布施行后,该法规定设省须有十万人口以上并下辖若干县方可,故南部四省于2005年间相互签署纪要,并有总理2007年5月30日第16/总号命令,关于南部四省毗连区域,据此划分占巴塞、沙拉湾及阿速坡省的部分管辖地划归色贡省管理。上述有关毗连区域的法规已成为政府及地方行政机构制定计划、开展行政管理、建设发展经济社会及保卫国家、维护安全工作的可靠依据,使全国万象市、省与省之间毗连边界的行政管理总体上和平有序;民众踊跃投入本地方建设发展,普遍尊重并严格执行各项纪要。但由于国内经济社会日益发展,民众要求建设发展、改善自身生活;新设若干省和县,致使各地方对毗连边界的管理与守护出现一些困难,例如:1999年、2005年纪要及总理2007年针对南部四省的命令所划定的省与省界线分界处,在某些省的某些点位上组织机构及民众未达成共识;某省民众越界到边界相接省的管辖区内乱砍滥伐;民众不当地迁居及侵占他省土地;民众村庄扩张跨越边界,致使一村坐落于两省地界;组织机构及民众因各执己见承认变更边界而争执不下;民众请求迁往自认为更便利的他县、他省;民众拒绝将户籍迁至其村庄所在的县、省;新设省后未及明确划定与周边省的界线;等等。为解决上述各项问题,同时弘扬各地方在管护本辖区毗连边界方面的主人翁权利,使之富有成效,总理特此发布命令:

第2条

万象市、各省要着力教育引导本地民众组织实施并守护万象市、省与省之间的边界分界线:1999年纪要所划界线;南部四省之间按2005年纪要、总理2007年5月30日第16/总号命令及色贡、沙拉湾、占巴塞、阿速坡省毗连区域工作巡回会议2014年12月30日纪要;博利坎赛省蓬通县与川圹省蓬莫县之间按2012年7月6日纪要;琅南塔省那磊县与乌多姆赛省那蒙县之间按2014年5月21日纪要——凡已达成一致的点位均须严格执行。

第3条

对于1999年纪要、2005年纪要、总理2007年5月30日第16/总号命令以及色贡、沙拉湾、占巴塞、阿速坡省毗连区域工作巡回会议2014年12月30日纪要中划定不清之处,或虽已划定明确但因某种原因省级、县级行政机构或民众不认可、产生矛盾以致无法组织实施之处,应由有关两省各自成立本辖区毗连边界责任委员会,以本着大局利益协商研讨、寻求解决之道,使之得以解决、组织实施,并共同制定新的毗连边界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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