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大村升格为农村小城镇名衔的协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ຮັບຮອງນາມມະຍົດບ້ານໃຫຍ່ກາຍເປັນຕົວເມືອງນ້ອຍໃນຊົນນະບົດ

Agreement on Recognizing the Upgrade of Large Villages to Rural Small Town Status

简介

占巴塞省省长依据相关指示与法令,认定本省孔县的芒森村为升格为农村小城镇的大村

条文

第1条

认定占巴塞省孔县芒森村为升格为农村小城镇的大村。

第2条

各厅、各局及相关部门、各族人民父老应正式知悉本协定;委托农村发展与扶贫办公室及孔县长为上述村庄隆重举行授衔认定仪式。

第3条

本协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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