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ຕິດຕັ້ງ ສະຖານີຮັບ-ສົ່ງສັນຍານໂທລະສັບເຄືອນທີ

Agreement on Installation of Mobile Phone Signal Base Stations

简介

本协议由邮政、电信与通信部颁布,规定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安装管理与跟踪检查的原则、规章、标准和措施,包括基塔种类、高度、许可程序、接地与防雷等安装标准、认证检查、服务提供者权利义务、禁止事项及违规处罚

条文

第1条

目的。本协议规定有关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安装管理、跟踪检查的原则、规章、标准和措施,以使该工作有序整洁、保护环境,旨在推动电信网络按计划扩展,保障城乡美观,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第2条

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包括安装于地面或楼宇之上、与天线连接以收发信号的电信设备系统、电力散热设备系统,并通过安装于收发信号塔上的天线收发信号。

第3条

术语解释。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是指移动电话系统中网络与用户之间联络通信的设备。移动电话信号收发基站塔,是指安装天线、与移动电话信号收发设备连接的各种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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