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南甲水库(阿安南甲)土地开发范围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ກຳນົດຂອບເຂດພັດທະນາທີ່ດິນອ່າງນ້ຳກັດ
Decision on Delineating Land Development Scope for Nam Gia Reservoir (A Nang Gia)
简介
川圹省省长决定划定位于本沙湾甘村与本沙旺村的南甲水库片区土地开发范围,并明确四至界线、总面积及后续征地补偿与登记为国家土地等执行事项
条文
第1条
同意划定位于本沙湾甘村(ໂພນສະຫວັນກາງ)与本沙旺村(ໂພນສະຫວ່າງ)的南甲水库一带土地开发范围,依据测量勘察图所定界线,其四至如下:北面毗邻:各私人地块,全长892.60米;南面毗邻:小巷及各私人地块,全长632.70米;东面毗邻:法汉路(ຖະໜົນຜາຫານ),全长487.50米;西面毗邻:维腊雄路(ຖະໜົນວິລະຊົນ),全长219.30米。总面积合计27.49公顷。
第2条
责成负责南甲水库开发规划的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就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进行补偿处理,以便登记为国家土地;各相关部门务必知悉,并共同严格组织实施。
第3条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