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关于为外国人办理登记及发放临时活动许可证提供便利与协作的命令

ຄຳສັ່ງຂອງທ່ານເຈົ້າແຂວ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ອຳນວຍຄວາມສະດວກ ແລະ ໃຫ້ການຮ່ວມມືໃນການຂຶ້ນທະບຽນ ແລະ ອອກບັດອະນຸຍາດເຄື່ອນໄຫວຊົ່ວຄາວ ໃຫ້ຄົນຕ່າງປະເທດ

Order of the Governor on Facilitating and Cooperating in the Registration and Issuance of Temporary Activity Permits for Foreigners

简介

华潘省省长依据总理命令,部署对在老挝境内非法活动的外国人进行登记并发放临时活动许可证,明确可调整身份与清算退出的对象条件、责任分工及违规追责,自2016年2月15日起执行

条文

第1条

责成省级各部门、同级机关首长,凡涉及外国人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活动事务者,均应按本部门职责给予协作并提供各方面便利。

第2条

责成各位县长(10个县)组织宣传总理《关于为外国人办理登记及发放临时许可证提供便利与协作》第62/总理令号命令(2015年11月13日),向本级劳动与社会福利部门及公安部门传达,按既定计划组织落实;同时向各族人民、县内各组织、经济特区及专门经济区发出指示性命令,使其以高度责任心参与整治上述问题。

第3条

责成村级政权机关、经济专区管理委员会主动负责将相关文件和法规及整治该问题的目的向群众、前来寄居和在本辖区活动的外国人宣传,并督促跟踪有关人员;同时履行检查、跟踪职责,督促已领取临时活动许可证的外国人调整身份并清算退出。对于不前来办理临时活动许可证者及新进入者,则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在本次整治期限结束后,若仍发现某处有非法活动的外国人,该处须严格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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