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实施一站式服务机制的命令
ຄຳສັ່ງ ຂອງນາຍົກລັດຖະມົນຕີ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ເພີ່ມທະວີ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ກົນໄກການບໍລິການຜ່ານປະຕູດຽວ ໃນຂອບເຂດທົ່ວປະເທດ
Order of the Prime Minister on Strengthen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One-Stop Service Mechanism Nationwide
简介
总理就在全国推行一站式服务机制发布命令,要求各部、各省加强责任、成立专责委员会、明确管理分级、扩大覆盖、制定实施计划并定期报告,由内政部统筹跟踪评估,以革除妨碍生产经营的繁琐行政手续
条文
第1条
原文为总理命令正文(无逐条「条」编号,按命令的编号条款切分)。引言部分:致各位部长、相当于部级机关首长;万象市市长及全国各省省长。依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法》第02/国会号(2003年5月6日);总理协议第86/总号(2007年8月3日);内政部部长报告函第180/内号。
命令陈述:经依据总理关于在国家行政机关实施「一站式服务」机制的协议(第号,2007年8月3日)试行该机制,前一阶段取得了初步成效;若干行政规章流程得以建立或改进,更具效率与快捷;公务员的责任心比以往更强;机构中的消极现象逐步受到限制和纠正;部分地方收入增加;人民、企业家获得了比以往更便利、快捷的服务,深受欢迎,并对党和国家重视为人民和社会服务、实施和改进上述一站式服务工作深感欣慰。
然而,过去实施一站式服务机制仍存在诸多薄弱与遗留问题;各级党委、部领导、中央与地方机关的责任心仍不高,表现为:虽已有总理协议,但许多部门、机关尚未着力组织推广实施,或尚未深入贴近基层进行指导;在地方上,有的处室或县已实施而许多处室和县尚未实施;部门与地方政权之间管理职责的分级划分尚不清晰、不彻底,致使部分省、县的一站式服务无法运转;在某些地方,因未把握该机制的原则与实质内容,实施反而徒增困难。
因此,为继续发扬初步成效、解决以往薄弱与遗留问题,按党第[ ]次代表大会精神,在彻底革除仍束缚生产经营与服务扩张的行政管理制度方面实现突破,总理发布如下命令:
第2条
责成各部长、相当于部级机关首长、万象市市长、全国各省省长继续实施一站式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本单位对该工作的责任心;尽快任命负责领导一站式服务机制实施工作的责任委员会,由部长、相当于部级机关首长、万象市市长、省长、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该委员会成立后须积极、经常地开展活动,着力组织宣传、贯彻并领导本单位管辖的公务员深入理解并积极落实第86/总号协议(2007年8月3日)及有关一站式服务机制的各项命令、指示,取得实效;着力领导、引导本单位的有关单位改进各类许可证签发中被视为束缚、给组织、企业家或人民造成困难的规章流程,使之精简、严密、透明、便利、快捷,确保正确并符合法律法规。
第3条
责成各部、相当于部级机关进一步重视管理分级,明确、彻底地划定:何者由部、相当于部级机关负责管理、决定许可或批准;何者由万象市市长、省长、县长负责管理、决定许可或批准;何者由省或县的处室负责决定许可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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