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川圹省内违反法律及规章进口的各类车辆使用问题的指示令
ຄຳສັ່ງ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ແກ້ໄຂການນຳໃຊ້ພາຫະນະທຸກປະເພດ ທີ່ນຳເຂົ້າ ບໍ່ຖືກຕ້ອງຕາມກົດໝາຍ ແລະ ລະບຽບການ ພາຍໃນແຂວງຊຽງຂວາງ
Instruction on Addressing the Use of Vehicles Illegally Imported in Viola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in Xieng Khouang Province
简介
川圹省第60/省办-川号指示令,针对省内进口不合法、使用不合规的各类车辆,部署补缴关税、规范登记上牌及检查处理等措施,以在2014-2015财政年度末两个月内完成国家收入征缴任务
条文
第1条
责成上述使用、持有各类车辆(如:摩托车、轿车、皮卡车、吉普车、运输车、机动拖拉机、挂公牌的车辆、企业牌、1%牌、临时牌、老挝私人黄牌等)但尚未依照法律和规章缴纳关税及其他义务(无论已申报或尚未申报)的个人、法人及各部门组织,前往省公共工程与运输厅,联系常驻川圹省海关检查局(设于省财政厅楼内)的省违规进口车辆整治委员会办理,时间自2015年8月25日起;或前往整治委员会下乡所到的各县办理。
第2条
对于各类使用不合规车辆的整治措施,每一情形均须严格依照2015年6月25日第2070/财号财政部说明通告的内容执行。
第3条
责成依据省长2015年2月23日第147/省办-川号决定所任命的省违规进口车辆整治委员会,研究并一致决定在各县实际开展落实工作,以便利车辆使用人或车主在足额缴纳关税及其他义务后,正确办理登记和使用牌照。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6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