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命令:关于川圹省矿产资源管理
ຄຳສັ່ງ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ຊັບພະຍາກອນແຮ່ທາດ ຢູ່ແຂວງຊຽງຂວາງ
Directive on Mineral Resource Management in Xieng Khouang Province
简介
川圹省省长依据地方行政管理法、矿产法及矿产战略规划,发布关于川圹省矿产资源管理的指导命令,明确矿产属国家所有,规范勘探、开采企业的管理、监督及义务,并严禁未经许可的勘探、开采、运输与加工活动
条文
第1条
地表及地下的矿产资源均属国家财产,严禁个人、法人及各类组织在未经国家组织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管理和使用。
第2条
凡获政府批准在川圹省境内开展业务的矿产勘探企业,须将全部相关文件呈报省级政权及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以便知悉并协调配合开展上述工作。
第3条
公司须在省会或项目所在县正式设立自己的办公场所,以便在公司开展工作前进行联络协调。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13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