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命令:关于川圹省矿产资源管理

ຄຳສັ່ງແນະນຳ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ຊັບພະຍາກອນແຮ່ທາດ ຢູ່ແຂວງຊຽງຂວາງ

Directive on Mineral Resource Management in Xieng Khouang Province

简介

川圹省省长依据地方行政管理法、矿产法及矿产战略规划,发布关于川圹省矿产资源管理的指导命令,明确矿产属国家所有,规范勘探、开采企业的管理、监督及义务,并严禁未经许可的勘探、开采、运输与加工活动

条文

第1条

地表及地下的矿产资源均属国家财产,严禁个人、法人及各类组织在未经国家组织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管理和使用。

第2条

凡获政府批准在川圹省境内开展业务的矿产勘探企业,须将全部相关文件呈报省级政权及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以便知悉并协调配合开展上述工作。

第3条

公司须在省会或项目所在县正式设立自己的办公场所,以便在公司开展工作前进行联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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