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命令:关于川圹省境内土地管理与行政管理工作

ຄຳສັ່ງແນະນຳ ກ່ຽວກັບວຽກງານຄຸ້ມຄອງ ແລະ ບໍລິຫານທີ່ດິນ ຢູ່ພາຍໃນ ແຂວງຊຽງຂວາງ

Directive on Land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within Xieng Khouang Province

简介

川圹省省长依据地方行政管理法、土地法及相关法令,发布关于全省土地管理与行政工作的指导命令,分四部分规定建设用地许可、土地租赁特许、村级政权职权范围及土地收益征收等事项

条文

第1条

一、土地使用权或使用许可。1. 关于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1.1 凡省属机关、各局、合作社及各类国有企业的建设用地许可,由省长审核裁定。

第2条

1.2 县属国家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的建设用地,由县长审核裁定;县属国有企业办公场所的建设用地,由县长审核后呈报省长审议裁定。

第3条

1.3 凡向县及各村各辖区内已划拨新地块的各机关、各局、个人、法人提供的建设用地,须经县长裁定,并须经省长同意;裁定划拨仅限于受国家公共项目影响者及享受国家政策者。

本页展示前 3 条,全文共 42 条。查看三语全文请打开老法智 APP 页面。

在老法智 APP 中查看三语全文与 AI 解读

← 老法智 LaoPaniti 首页:老挝法律AI问答 · 合同起草 · 中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