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法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ຄຸ້ມຄອງເຄມີ

Law on Chemicals Management

简介

本法规定化学品管理的基本制度与措施,旨在规范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处置等活动,以防范化学品对人身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本法适用于境内涉及化学品的相关主体,并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确立许可与禁止事项,以保障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

条文

第ມາດຕາ 1条

第1条. 目的
本法规定有关化学品工作的管理、跟踪检查、组织和活动的原则、规定和措施,以推动促进该项工作具有质量、达到标准,旨在使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符合学术原理、有效率、有成效,并保障对健康、生命、财产、环境和社会的安全,为按绿色、可持续方向保护和发展国家作出贡献。

第ມາດຕາ 2条

第2条. 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管理是指就化学品经营和按专业技术正确使用化学品而实施的措施,以确保对健康、生命、财产、环境和社会的安全。

第ມາດຕາ 3条

第3条. 术语解释
本法所用术语含义如下:
1. 化学品:指自然形成或人造的、以固态、液态或气态存在的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
2. 单质(Single substance):指不能分解为其他物质的同质纯净物;
3. 化合物(Compound):指由两种以上物质按一定比例发生化学结合而稳定存在的物质;
4. 混合物(Mixture):指两种以上化学物质在通常环境条件下混合而不发生反应的物质;
5. 危险化学品:指按国际统一制度具有一种或多种物质、身体(健康)和环境方面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6. 有毒化学品:指其化学反应对生命过程造成影响、导致死亡、受伤、暂时或永久瘫痪的某种化学品;
7. 基础化学品:指对生产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应用广泛、对经济发展有高度效益的化学品,如碱、硫酸、氢氧化钠;
8. 国际统一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指全球统一的化学品危险特性界定和标签制度;
9. 化学品事故:指由化学品引发的事件,如火灾、爆炸、泄漏、扩散及其他事件;
10. 化学废弃物:指由化学品经营、化学品使用所产生的废弃物,以及不再需要或无法使用的化学品,如容器、失去特性的化学品、残留化学品及其他与化学品有关的危险废弃物;
11. 处理(净化):指通过运用技术、机器或各种器材,减少由化学品经营产生的污染的过程;
12. 清除:指焚烧、填埋、分类以用于某种目的;
13. 容器:指用于盛装化学品的桶、袋、瓶、箱及其他物品;
14. 包装:指使用木材、橡胶、纸、泡沫、锯末及其他物品,以防破碎或泄漏;
15. 化学品使用者:指将化学品用于自身工作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如用于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种植、养殖和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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