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站式海关申报系统」的开发、组织实施与运营之组织实施及业务运行的协议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 ແລະ ເຄື່ອນໄຫວວຽກ ສຳລັບການພັດທະນາ, 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 ແລະ ດຳເນີນງານ ລະບົບແຈ້ງພາສີ ປະຕູດຽວ
Agreement on the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Implementa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One-Stop Customs Declaration System"
简介
老挝财政部就国家「一站式海关申报系统」(电子化单一窗口)的开发、组织实施与运营作出规定,明确该系统的目标、职能、适用范围、组织机构(领导委员会、协助机构、系统开发方、系统管理运营机构)及其职责、数据安全、收费、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等事项,以便利进出口及过境货物的许可与通关,并为接入东盟一站式电子申报系统作准备
条文
第1条
目标。本协议规定「一站式海关申报系统」的设立宗旨、地位、职责、权限、组织机构、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开发、组织实施和开通运营该系统的原则;旨在便利进口、出口及过境货物海关申报的许可申请与许可签发各环节的办理,采用现代电子系统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私营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与文件的交换,以便利贸易、增强货物流通的灵活性使之更为快捷、降低贸易成本、提升国内贸易竞争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为接入东盟一站式电子文件申报系统作好准备。
第2条
系统的职能。「一站式海关申报系统」是一套电子化文件申报系统,使与进口、出口及过境货物运输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能够通过单一窗口交换信息与文件,依照各相关部门的法律规定办理许可申请与许可签发的各项环节。
第3条
政府关于国际接轨的政策。本协议符合政府关于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政策方向,尤其是落实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于2005年签署的《关于设立与组织实施东盟一站式海关申报系统协定》所承担的义务。本协议授予充分权利,用于开发、组织实施和开通运营「一站式海关申报系统」,以使各类文件、表格、统计数据及全部信息均能通过该系统以电子形式传送,此乃办理与进口、出口及过境货物运输流程相关业务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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