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引导人民参与保护地方公路工作的指导意见

ຄຳແນະນຳ ກ່ຽວກັບການຈັດຕັ້ງປະຕິບັດນຳພາປະຊາຊົນໃຫ້ມີສ່ວນຮ່ວມໃນການປົກປັກຮັກສາເສັ້ນທາງຫຼວງທ້ອງຖິ່ນ

Guidance on Organizing and Implemen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rotecting Local Roads

简介

色贡省省长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会同各级地方政权,发动并组织沿地方公路居住的各族人民参与公路的保护与养护工作

条文

第1条

责成省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会同县级政权、县公共工程与运输办公室、发展村组基层党委、地方政权,注重深入开展、组织落实推广宣传法律规章,发动民众,树立主人翁意识,使沿地方公路居住的各族人民参与到公路的保护与养护工作中来。

第2条

由各级公路保护工作指导委员会下基层会同村级指导委员会,竖立标志、划分公路管护范围界线,使各村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3条

由县、村政权组织带领沿公路居住的各族人民参与公路的保护与养护工作,每户每年至少投工2个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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