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关于禁止在稻田种植香蕉的命令

ຄຳສັ່ງ ຂອງເຈົ້າແຂວ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ຫ້າມປຸກກ້ວຍໃສ່ດິນນາ

Order of the Governor on Prohibiting Banana Cultivation in Paddy Fields

简介

琅南塔省省长发布命令,在全省各县绝对禁止在稻田种植香蕉,并对已种植、正在种植及香蕉出口、纳税、合同期满后土地恢复等作出规定,以保障民众粮食安全并规范土地利用

条文

第1条

绝对禁止在琅南塔省内各县的稻田种植香蕉。

第2条

对于已经种植的地块,责成各县县长指派本部门技术人员下到现场,逐户与土地所有者家庭以及前来租赁或承包土地种植香蕉的香蕉种植经营者签订详尽严密的合同,期限定为3年,自2014年至2017年。其中须由香蕉种植经营者按每公顷2000万基普的金额,在本县境内的银行存入保证金,作为合同期满时整治、修复土地及改善环境使其恢复原状的资金。若香蕉种植经营者破坏了灌溉系统,则须另行缴纳用于修复灌溉系统的保证金,其金额依据技术人员的实际测量与核算确定。

第3条

对于尚未种植或正在准备种植的地块,一律彻底停止种植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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