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各厅局及县所提报、原定于2012-13财政年度执行的项目延期至下一财政年度执行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ໂຈະໂຄງການຂັ້ນຂະແໜງການ ແລະ ເມືອງ ສະເໜີມາປະຕິບັດ ໃນສົກປີ 2012-13 ໄປປະຕິບັດໃນສົກປີຕໍ່ໜ້າ
Decision on Postponing Projects Proposed by Departments and Districts for the 2012-13 Fiscal Year to the Next Fiscal Year
简介
阿速坡省省长决定,批准并将各厅局及县提报、原定在2012-13财政年度执行的23个项目延期至下一财政年度继续实施,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各县须严格遵照执行
条文
第1条
同意批准并将各厅局及县提报、原定于2012-13财政年度执行的项目延期,共23个项目,金额32.86亿基普,以便延续至下一财政年度继续实施(详情见……号/计划投资厅……日期……附表所列项目)。
第2条
责成省计划与投资厅、相关业务厅局以及各县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本决定。
第3条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