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各厅局及县所提报、原定于2012-13财政年度执行的项目延期至下一财政年度执行的决定

ຂໍຕົກລົງ ວ່າດ້ວຍການໂຈະໂຄງການຂັ້ນຂະແໜງການ ແລະ ເມືອງ ສະເໜີມາປະຕິບັດ ໃນສົກປີ 2012-13 ໄປປະຕິບັດໃນສົກປີຕໍ່ໜ້າ

Decision on Postponing Projects Proposed by Departments and Districts for the 2012-13 Fiscal Year to the Next Fiscal Year

简介

阿速坡省省长决定,批准并将各厅局及县提报、原定在2012-13财政年度执行的23个项目延期至下一财政年度继续实施,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各县须严格遵照执行

条文

第1条

同意批准并将各厅局及县提报、原定于2012-13财政年度执行的项目延期,共23个项目,金额32.86亿基普,以便延续至下一财政年度继续实施(详情见……号/计划投资厅……日期……附表所列项目)。

第2条

责成省计划与投资厅、相关业务厅局以及各县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本决定。

第3条

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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