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人口贩卖法

ກົດໝາຍວ່າດ້ວຍ ການຕ້ານການຄ້າມະນຸດ

Law on Anti-Human Trafficking

简介

本法规定反人口贩卖的基本原则与措施,旨在预防和打击人口贩卖行为,保护受害者权益。本法适用于在老挝境内发生的相关活动,明确禁止一切形式的人口贩卖,并确立相关主管机关的职责与协作机制,以促进社会安全与公正。

条文

第1条

第1条 宗旨
本法规定关于反人口贩卖活动的管理、监测、监督、检查的原则、规则和措施,以使各项活动系统化、有效化,从而保护公民的权利、利益、生命、健康、尊严、自由以及优良的民族传统和习俗,旨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并为国家发展与保卫作出贡献。

第2条

第2条 人口贩卖
人口贩卖系指:通过劝诱、推荐、欺骗、付款或给予利益、引诱、教唆或滥用权力、使用威胁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债务奴役、隐瞒收养、隐瞒订婚、隐瞒婚姻、为他人代孕、强迫乞讨、制作、展示和发布色情材料或其他形式,对人员进行招募、绑架、移动、运送或转移、窝藏或接收,用于劳动剥削、性剥削、奴役、卖淫、被迫卖淫、为交易而摘取器官,以及违背国家优良文化和传统的其他形式的非法行为,或用于谋取利益的其他目的。

第3条

第3条 反人口贩卖
反人口贩卖系指:相关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国际部门在地区和国际层面相互协作、合作,预防人口贩卖、对人口贩卖罪犯提起诉讼、保护和协助人口贩卖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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